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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快意电梯:独立董事2021年年度述职报告(周志旺)2022-04-08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周志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重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 2021 年度本人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内,公司共召开了九次董事会,本人除一次以通讯方式出席参加
以外,其余八次都现场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
情况。同时本人也列席了 2021 年度内公司召开的各次股东大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本人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真审阅会议材料,
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
作用。本人认为 2021 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
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本人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1 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需经董
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对事项详情进行必要的了解,根据相关法规进行认
真审核,并出具书面的独立董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1 年 2 月 8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本人
经过认真了解和核查,对《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对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根据深交所法规要求
并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对《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
    2、2021 年 4 月 6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本人
经过认真了解和核查,对《关于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
外担保情况的事项》、《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内部控制规则
落实自查表》、《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
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制定<股东回报计划(2021-2023 年)>的议案》共计 13
项议题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对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根据深交所法规要求并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对《关
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3、2021 年 5 月 19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本
人经过认真了解和核查,对《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对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根据深
交所法规要求并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对《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4、2021 年 6 月 7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本人经过
认真了解和核查,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 年 6 月 18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本人经
过认真了解和核查,对《关于与东莞民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对与东莞民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相关
资料进行认真审阅,根据深交所法规要求并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对《关于与东
莞民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
    6、2021 年 7 月 16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本人经
过认真了解和核查,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
    7、2021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本人经
过认真了解和核查,对《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
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本人经
过认真了解和核查,对《关于增加风险投资额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经核查,各专业委员会能够依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有
关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到公司现场调查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
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
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
态。对凡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除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
行了认真审核外,尽可能抽时间到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做到独立、客观、审慎地
行使表决权。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1 年度,本人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积极促进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保证投资者关系管理
活动平等、公开,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2021 年度,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资料,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
工作经验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
制度建设等情况,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客观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提高了公司经营能力和决策水平,切
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本人积极学习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形成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和公司各种形式的培训和学习
活动,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履职能
力,形成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
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权益。
    七、其它工作情况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2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
精神,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的规定及要求,继续审慎、
客观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经营、决策、重大事项等
方面的监督作用,为董事会提供更多的决策依据,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提升
公司的管理水平。坚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之签
署页》




                                                    独立董事:周志旺


                                                     2022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