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4 证券简称:快意电梯 公告编号:2022-026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采取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4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清溪镇谢坑村金龙工业区快意电梯股份有限 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爱文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1 人,代表股 份 243,838,90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2.4228%,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40,037,808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1.293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801,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1290%。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3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3,802,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2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801,1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1.1290%。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明清律师、李晖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相关议案,并形 成决议如下: 1.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2021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43,837,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 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01,00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回避情况:无需回避。 2.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43,837,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 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01,00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回避情况:无需回避。 3. 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243,837,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 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01,00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回避情况:无需回避。 4. 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43,837,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 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01,00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回避情况:无需回避。 5. 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3,837,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 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01,00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回避情况:无需回避。 6. 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3,837,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 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01,00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回避情况:无需回避。 7. 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3,837,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 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01,00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回避情况:无需回避。 8. 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2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2%; 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01,00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回避情况:罗爱文、罗爱明、辛全忠、何志民、霍海华、东莞市快意股权投 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合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9. 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3,816,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 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01,00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回避情况:叶锐新回避表决。 10. 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3,837,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 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01,00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回避情况:无需回避。 11.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9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8%; 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01,00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回避情况:罗爱文、罗爱明、东莞市快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合生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12.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3,837,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 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01,00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回避情况:无需回避。 13. 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3,837,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 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01,00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回避情况:无需回避。 14. 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3,837,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 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01,00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回避情况:无需回避。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赵明清、李晖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 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