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立克: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3-02-18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3-016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盛妍投资、可立克科技、鑫联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盛妍投资、可立克科技、鑫联鑫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
份比例为 60.39%,合计减少 5.14%。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赣州
盛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妍投资”)、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可立克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立克科技”)、赣州鑫联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鑫联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盛妍投资、可立克科技、鑫联鑫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307,162,194 股,占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5.5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
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96,145,97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39%,持股比
例变动-5.14%,其中鑫联鑫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权益变动前至本次权
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1、2020 年 11 月 23 日,上市公司向高级管理人员、中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
工授予限制性股票在深交所上市,总股本增加,盛妍投资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0.56%至 31.76%,可立克科技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0.53%至 30.33%,鑫联鑫的持
股比例被动稀释 0.04%至 2.31%,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1.13%
至 64.40%。
2、2021 年 6 月 3 日-2022 年 7 月 18 日,上市公司 3 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总股本减少,盛妍投资的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0.01%至 31.78%,可立克科技的持股
比例被动增加 0.01%至 30.34%,鑫联鑫的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0.00%至 2.31%,信
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0.03%至 64.43%。
3、2022 年 8 月 16 日-2023 年 2 月 13 日,鑫联鑫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所持
上市公司股份,持股比例减少 1.99%至 0.32%,盛妍投资、可立克科技持股比例
不变,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减少 1.99%至 62.45%。
4、2023 年 2 月 14 日,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总股本增
加,盛妍投资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0.88%至 30.90%,可立克科技的持股比例被动
稀释 0.84%至 29.50%,鑫联鑫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0.01%至 0.32%,信息披露义
务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1.74%至 60.71%。
5、2023 年 2 月 15 日-2023 年 2 月 16 日,鑫联鑫因自身资金需求继续减持
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持股比例减少 0.32%至 0.00%,减持后鑫联鑫不再持有上市
公司股份,盛妍投资、可立克科技持股比例不变,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 0.32%至 60.3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盛妍投资 151,500,000 32.32 151,500,000 30.90
可立克科技 144,645,977 30.86 144,645,977 29.50
鑫联鑫 11,016,217 2.35 0 0
合计 307,162,194 65.53 296,145,977 60.39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根据 2020 年 9 月 17 日上市公司总股本 468,734,227 股为依据
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根据 2023 年 2 月 14 日上市公司总股本 490,369,413 股为依
据计算。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截止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
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
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的
相关承诺的情况。
4、本次权益变动后,鑫联鑫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5、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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