鹭燕医药: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2019-01-30
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19-005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
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
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同意将“鹭燕医药福州仓储中心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
集资金 2,624.04 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另一募投项目“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
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9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A 股)3205 万股,发行价格为 18.65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7,732,5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等发行费用 56,432,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41,300,500.00 元。公司所募集的资金用于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鹭燕医药福
州仓储中心项目、鹭燕医药莆田仓储物流中心项目、零售连锁扩展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中。该募集资金于 2016 年 2 月 4 日到位,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出具了致同验字(2016)第 350ZA0007 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均按相
关规定履行。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建设项目,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项目 预计投资 使用自有资金追 募集金额 项目核准/备案情况
注1
额 加投资金额
补充流动资金 20,800.00 - 11,300.05
鹭燕厦门现代医药 3,910.00 1,779.32 3,910.00 厦发改服务[2013]3 号、
仓储中心项目(平 厦发改服务函[2014]13
台) 号
鹭燕厦门现代医药 4,670.00 5,378.72 4,670.00 厦发改服务[2013]2 号、
仓储中心项目 厦发改服务函[2014]14
号
鹭燕医药莆田仓储 11,000.00 - 11,000.00 荔发改[2014]20 号
物流中心(一期)
项目
鹭燕医药福州仓储 15,250.00 - 15,250.00 侯发改核准[2013]3 号
中心项目
零售连锁扩展项目 8,000.00 - 8,000.00 厦发改服务[2013]4 号、
厦发改服务函[2014]12
号
合计 63,630.00 7,157.94 54,130.05
注 1: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对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含平台)合计追加投资约 7,157.94 万元,追加投
资后,该项目总投资额为 15,737.94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31 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19 年 1 月 2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鹭燕医药福州仓储中心项目”已完成建设
并投入使用,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 15,250 万元,实际投入 12,632.67
万元(含应付未付款 557 万元),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82.84%,结余募集资金 2,624.04 万元
(含利息收入)。
三、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一)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严格实施精细化管
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推行降本增效原则,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合理降
低了项目的建设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的利息收入结余。
四、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将募投项目“鹭燕医
药福州仓储中心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 2,624.04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
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另一募投项目“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以满足该项目的
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的顺利推进。
在项目相关应付未付款支付完毕及结余募集资金划转到“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
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后,“鹭燕医药福州仓储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
将注销交通银行厦门海天支行(账号:352000668012345678984)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原
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终止的全
部相关事宜。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有利于合理配置资
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的顺利推进。本次部分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募投项目“鹭燕医药福州仓储中心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用于另一募投项目“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鹭燕医药福州仓储中心项目”已达成建设目标,公司
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及资金需求,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鹭燕医药福州仓储中心
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另一募投项目“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该事项的审议过程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募投项目
“鹭燕医药福州仓储中心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鹭燕厦门现代医药
仓储中心项目”。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
项目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国信证券对鹭燕医药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
项目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
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