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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鹭燕医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2019-03-25  

						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19-013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建银国际医疗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鹭燕医药”或“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9 月 18 日、

2018 年 12 月 26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069),对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建银国际医疗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建银医疗”)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和实施进展情况披露。

    鉴于建银医疗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及建银医疗出具的《建银医疗关于股

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现将建银医疗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公告之日(2018 年 9 月 18 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

日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建银医疗拟以大宗交

易、集中竞价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4,065,110 股,即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的 7.32%。若此期间鹭燕医药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减持股份情况

    自 2018 年 9 月 25 日至 2019 年 3 月 24 日,建银医疗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844,885 股,占公司总股本 192,253,200 股的 2%,剩余

可减持股份数量 10,220,225 股。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份占总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2018.10.22    12.172     103,700        0.054

                          2018.10.23    12.384     112,000        0.058

                          2018.10.24    12.303     137,783        0.072

                          2018.10.25    12.394     108,900        0.057

                          2018.10.26    12.647     144,550        0.075

                          2018.10.29    12.558     102,000        0.053

                          2018.10.30    12.424     317,000        0.165

                          2018.10.31    12.714     328,800        0.171

                          2018.11.01    12.875     281,900        0.147

                          2018.11.02    13.033     223,300        0.116

                          2018.11.26    13.742      23,900        0.012

                          2018.12.04    14.252      38,600        0.020

建银医疗   集中竞价交易   2019.01.21    13.178     193,400        0.101

                          2019.01.22    13.008     160,000        0.083

                          2019.01.23    12.918     109,000        0.057

                          2019.01.24    12.953     144,600        0.075

                          2019.01.28    12.692     230,902        0.120

                          2019.01.29    12.235     218,200        0.113

                          2019.01.30    12.104      18,500        0.010

                          2019.02.11    12.340      90,000        0.047

                          2019.02.12    12.690     174,050        0.091

                          2019.02.13    13.171     255,900        0.133

                          2019.02.14    13.250     265,400        0.138

                          2019.02.25    14.075      23,900        0.012

                          2019.03.04    14.731      38,600        0.020

  合计          -                -        -        3,844,885       2.00

   3、本次减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4,065,110        7.32     10,220,225      5.32

  建银医疗     其中:无限售
                              14,065,110        7.32     10,220,225      5.32
                 条件股份

    本次减持后,建银医疗持有公司股票 10,220,2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2%,仍属于

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建银医疗承诺: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部分股份外,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2、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建银医疗承诺: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部分的股份外,其预计在其锁定

期满后 24 个月内逐步减持完所持公司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时的资本市场情况确定。

    2017 年 5 月,中国证监会公布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对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做出了新的规定。根据该减持新规,建银医疗预计原

计划 24 个月内逐步减持完毕的承诺将无法按期履行,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五条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4.5.6 条的规定“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

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相关方应

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建银医疗根据本公告披露的计划减持股份不属于违反承诺的情形。

    3、建银医疗无后续追加与股份锁定相关的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建银医疗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建银医

疗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违反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

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建银医疗本次减持股份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建银医疗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所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情

形。至此,建银医疗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建银医疗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