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9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3,205 万股,发行价格为 18.6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773.25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5,643.20 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54,130.05 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6 年 2 月 4 日对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6)第 350ZA0007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验资账户:兴业银行厦门观音山支行,账号:129960100110861693。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建设项目,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预计投资 使用自有资金追 募集资金项目 注1 募集金额 项目核准/备案情况 额 加投资金额 补充流动资金 20,800.00 - 11,300.05 鹭燕厦门现代医 厦发改服务[2013]3 号、 药仓储中心项目 3,910.00 1,779.22 3,910.00 厦发改服务函[2014]13 (平台) 号 厦发改服务[2013]2 号、 鹭燕厦门现代医 4,670.00 5,378.72 4,670.00 厦发改服务函[2014]14 药仓储中心项目 号; 鹭燕医药莆田仓 储物流中心(一 11,000.00 - 11,000.00 荔发改[2014]20 号 期)项目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预计投资 使用自有资金追 募集资金项目 注1 募集金额 项目核准/备案情况 额 加投资金额 鹭燕医药福州仓 15,250.00 - 15,250.00 侯发改核准[2013]3 号 储中心项目 厦发改服务[2013]4 号、 零售连锁扩展项 8,000.00 - 8,000.00 厦发改服务函[2014]12 目 号 合计 63,630.00 7,157.94 54,130.05 注 1: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含平台)合计追加投 资约 7,157.94 万元,追加投资后,该项目总投资额为 15,737.94 万元。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3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 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二)累计使用金额及报告期账户余额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含利息)及报告期募 集资金账户余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内容 金额 备注 一、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59,773.25 致同验字 (2016) 减:发行费用 5,643.20 第 350ZA0007 号《验 资报告》审验 二、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54,130.05 54,110.43 含置换自有资金 三、截至本期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3,254.15 万元 (一)截至本期募投项目已使用 39,110.43 1、补充流动资金 11,300.05 2、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平台) 0.00 3、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 1,236.33 4、鹭燕医药莆田仓储物流中心(一期)项目 11,008.86 5、鹭燕医药福州仓储中心项目 12,061.32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6、零售连锁扩展项目 3,503.87 (二)闲置募集资金转出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四、利息收入 97.25 减:手续费用支出 0.54 五、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 116.33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 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审 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二)监管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银行专项账户中,公 司与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厦门鹭燕大药房有限公司与保荐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公司、 福建鹭燕中宏医药有限公司与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公司、莆田鹭燕医药有限公司与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责 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公司、厦门燕来福制药有限 公司与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岳支行分别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 内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上述协议均按规定在募集资金到账 1 个月 内签订完毕。 监管协议开户情况如下表所示: 协议名称 募集资金项目 存放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 补充流动资金 兴业银行厦门 鹭燕医药股份有 三方协议 129960100110861693 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 观音山支行 限公司 储中心项目(平台)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 厦门银行仙岳 厦门燕来福制药 四方协议 87720120510000218 储中心项目 支行 有限公司 鹭燕医药莆田仓储物 农业银行厦门 莆田鹭燕医药有 四方协议 40340001040055888 流中心(一期)项目 湖里支行 限公司 鹭燕医药福州仓储中 交通银行厦门 福建鹭燕中宏医 四方协议 352000668012345678984 心项目 海天支行 药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厦门 厦门鹭燕大药房 四方协议 零售连锁扩展项目 35150198050109002788 湖里支行 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的余 额为 116.33 万元。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投项目 开户银行 账号 期末余额 补充流动资金 - 兴业银行厦门观音山支 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 129960100110861693 行 9.09 心项目(平台) 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 厦门银行仙岳支行 87720120510000218 39.32 心项目 鹭燕医药莆田仓储物流中 农业银行厦门湖里支行 40340001040055888 0.16 心(一期)项目 鹭燕医药福州仓储中心项 交通银行厦门海天支行 352000668012345678984 65.34 目 零售连锁扩展项目 建设银行厦门湖里支行 35150198050109002788 2.42 合计 116.33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16 年 5 月 20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零售连锁扩展项目”(建 设内容为新设立 80 家门店)的实施地点由厦门市变更为福建全省(含厦门市)。 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批准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证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的有关规定。 本次变更零售连锁扩展项目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方式,并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实质内容,不会对该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实施地点的变更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三)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 2016年2月2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置换,截至 2016年2月23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已投入自有资金13,254.15万 元,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实际投入时间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鹭燕医药福州仓储中心项目 2012 年 4 月至 2016 年 1 月 11,170.07 鹭燕医药莆田仓储物流中心(一期)项目 2014 年 4 月至 2016 年 2 月 2,084.08 合 计 13,254.15 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项目预先已实际投入的资金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的申报文件的安排“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 过自筹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途径进行部分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一致;同时,预先投入资金的使用状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第三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符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6 年 4 月 6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5,436.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需要,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2016 年 12 月 19 日和 2017 年 4 月 1 日,将合计 25,436.00 万元资金 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及时发布了公告,并根据募集资金监管要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求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人,该资金使用期限 未超过 12 个月。 2017 年 4 月 14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9,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需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2018 年 4 月 12 日,将合计 19,000.00 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公司已及时发布了公告,并根据募集资金监管要求将归还情况通知了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人,该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2018 年 4 月 12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6,8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需要,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7 月 4 日、2018 年 9 月 4 日、2018 年 10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18 日,将合计 1,800.00 万元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及时发布了公告,并根据募集资金监 管要求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人,该资金使用 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余额为 15,000.00 万元,该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9 日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4,130.05 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013.8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110.4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截至期末 报告期 项目可 是否已 截止期末 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行性是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报告期内投 承诺投资项目 累计投入 (%) 定可使用状 内实现 到预计 否发生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金额(2) (3)=(2)/ 态曰期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的效益 (1) 化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1,300.05 11,300.05 0 11,300.05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注2 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平台) 否 3,910.00 5,689.22 0 0 - 不适用 否 注3 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 否 4,670.00 10,048.72 1,224.72 1,236.33 12.30 不适用 否 鹭燕医药莆田仓储物流中心(一期)项目 否 11,000.00 11,000.00 1,156.91 11,008.86 100.08 不适用 否 2013 年 11 注4 鹭燕医药福州仓储中心项目 否 15,250.00 15,250.00 396.73 12,061.32 79.09 3,045.89 否 否 月 零售连锁扩展项目 否 8,000.00 8,000.00 1,235.50 3,503.87 43.80 不适用 否 合计 - 54,130.05 61,287.99 4,013.86 39,110.43 - - 3,045.89 - - 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因规划用地土地容积率等指标调整,实施进度略迟于计划,公司已获得相关批复,该项目已于 2018 年 6 月开工建设。2018 年 1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追加投资约 7,157.94 万元本次追加投资未改变原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 施方式、建设地点和资金用途,不属于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的情况,不会导致募投项目变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16 年 5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零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连锁扩展项目”(建设内容为新设立 80 家门店)的实施地点由厦门市变更为福建全省(含厦门市)。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2016 年 2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首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3,254.15 万元进行了置换,其中:鹭燕医药福州仓储中心项目 11,170.07 万元;鹭燕医药莆田仓储物流中心(一期)项目 2,084.08 万元。 1、2016 年 4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5,436.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2016 年 12 月 19 日和 2017 年 4 月 1 日将合计 25,436.00 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监管账户,该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2、2017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9,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因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使用需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2018 年 4 月 12 日将合计 19,000.00 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 已及时发布了公告,并根据募集资金监管要求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人,该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 个月。 3、2018 年 4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6,8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需要,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7 月 4 日、2018 年 9 月 4 日、2018 年 10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18 日将合计 1,800.00 万元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及 时发布了公告,并根据募集资金监管要求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人,该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 月。 4、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 15,000.00 万元,该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 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 不适用 部分的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 况 无 注 2、注 3: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追加投资约 7,157.94 万元。其中,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平台)追加投资 1,779.22 万元,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追加投资 5,378.72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3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注 4:报告期内实现的效益为报告期与项目投建前年度相比新增的净利润,该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书披露的效益的计算口 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