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鹭燕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鹭燕医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 2018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 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 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 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9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普通股(A 股)3205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8.65 元,募 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9,773.2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5,643.20 万元后的募集资 金净额为 54,130.05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6)第 350ZA0007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使用募 使用自有资金追 募集资金项目 预计投资额 注1 项目核准/备案情况 集金额 加投资金额 鹭燕厦门现代医 厦发改服务[2013]3 号、 药仓储中心项目 3,910.00 3,910.00 1,779.22 厦发改服务函[2014]13 (平台) 号 厦发改服务[2013]2 号、 鹭燕厦门现代医 4,670.00 4,670.00 5,378.72 厦发改服务函[2014]14 药仓储中心项目 号; 1 使用募 使用自有资金追 募集资金项目 预计投资额 注1 项目核准/备案情况 集金额 加投资金额 鹭燕医药莆田仓 储物流中心(一 11,000.00 11,000.00 - 荔发改[2014]20 号 期)项目 鹭燕医药福州仓 15,250.00 15,250.00 - 侯发改核准[2013]3 号 储中心项目 厦发改服务[2013]4 号、 零售连锁扩展项 8,000.00 8,000.00 - 厦发改服务函[2014]12 目 号 补充流动资金 20,800.00 11,300.05 - 合计 63,630.00 54,130.05 7,157.94 注1: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对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含平台)合计追加投资约7,157.94万元,追加投资后, 该项目总投资额为15,737.94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含利息)及报告期募集 资金账户余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内容 金额 备注 一、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59,773.25 致同验字(2016)第 减:发行费用 5,643.20 350ZA0007 号《验资报告》 二、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54,130.05 审验 含置换自有资金 13,254.15 三、截至本期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54,110.43 万元 (一)截至本期募投项目已使用 39,110.43 1、补充流动资金 11,300.05 2、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平台) 0.00 3、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 1,236.33 4、鹭燕医药莆田仓储物流中心(一期)项目 11,008.86 5、鹭燕医药福州仓储中心项目 12,061.32 6、零售连锁扩展项目 3,503.87 (二)闲置募集资金转出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四、利息收入 97.25 减:手续费用支出 0.54 五、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 116.33 三、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一)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银行专项账户中,公 司与保荐人国信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厦门鹭燕大药房有限公司与保荐人国信证券、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公司、福建鹭燕中宏医药有限公司与保荐人 国信证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公司、莆田鹭燕医药有限公司与保 荐人国信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公司、厦门燕来福制 药有限公司与保荐人国信证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岳支行分别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报告期内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 开户银行 账号 期末余额 补充流动资金 0.00 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 兴业银行厦门观音山支行 129960100110861693 9.09 中心项目(平台) 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 厦门银行仙岳支行 87720120510000218 39.32 中心项目 鹭燕医药莆田仓储物流 农业银行厦门湖里支行 40340001040055888 0.16 中心(一期)项目 鹭燕医药福州仓储中心 交通银行厦门海天支行 352000668012345678984 65.34 项目 零售连锁扩展项目 建设银行厦门湖里支行 35150198050109002788 2.42 合计 116.33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4,130.05 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013.8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110.4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截至期 项目可 是否已 截止期末 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 报告期 是否达 行性是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报告期内投 承诺投资项目 累计投入 进度(%) 定可使用状 内实现 到预计 否发生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金额(2) (3)=(2)/( 态日期 的效益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1) 化 注2 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平台) 否 3,910.00 5,689.22 0 0 - 不适用 否 注3 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 否 4,670.00 10,048.72 1,224.72 1,236.33 12.30 不适用 否 鹭燕医药莆田仓储物流中心(一期)项目 否 11,000.00 11,000.00 1,156.91 11,008.86 100.08 不适用 否 注4 鹭燕医药福州仓储中心项目 否 15,250.00 15,250.00 396.73 12,061.32 79.09 2013 年 11 月 3,045.89 否 否 零售连锁扩展项目 否 8,000.00 8,000.00 1,235.50 3,503.87 43.80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1,300.05 11,300.05 0 11,300.05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54,130.05 61,287.99 4,013.86 39,110.43 - - 3,045.89 - - 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因规划用地土地容积率等指标调整,实施进度略迟于计划,公司已获得相关批复,该项目已于 2018 年 6 月开工建设。2018 年 1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追加投资约 7,157.94 万元本次追加投资未改变原募投 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建设地点和资金用途,不属于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的情况,不会导致募投项目变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016 年 5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零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售连锁扩展项目”(建设内容为新设立 80 家门店)的实施地点由厦门市变更为福建全省(含厦门市)。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4 2016 年 2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3,254.15 万元进行了置换,其中:鹭燕医药福州仓储中心 项目 11,170.07 万元;鹭燕医药莆田仓储物流中心(一期)项目 2,084.08 万元。 1、2016 年 4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5,436.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分别 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2016 年 12 月 19 日和 2017 年 4 月 1 日将合计 25,436.00 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监管账户,该资金 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2、2017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9,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因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需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2018 年 4 月 12 日将合计 19,000.00 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公司已及时发布了公告,并根据募集资金监管要求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人,该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3、2018 年 4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6,8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 监事会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需要,公司 分别于 2018 年 7 月 4 日、2018 年 9 月 4 日、2018 年 10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18 日将合计 1,800.00 万元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公司已及时发布了公告,并根据募集资金监管要求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该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4、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 15,000.00 万元,该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 不适用 额部分的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情况 5 注 2、注 3: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追加投资约 7,157.94 万元。其中,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平台)追加投资 1,779.22 万元,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追加投资 5,378.72 万元。 注 4:报告期内实现的效益为报告期与项目投建前年度相比新增的净利润,该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书披露的效益的计算口径、 计算方法一致。 6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经核查,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除部分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外,公司不存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六、会计师对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鹭燕医药《2018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9)第 350ZA0157 号),发表意见为:鹭燕医药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18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有效地执行了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7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欧 煦 范茂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04 月 17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