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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鹭燕医药: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1-008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第五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监事会”)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以现场方式在

公司八楼会议室举行。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共 3 人,占公司监事总数的 100%。本次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蔡梅桢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

比例 100%。

    《 鹭 燕 医 药 股份 有 限 公司 2020 年 度 监 事会 工 作报 告 》 全 文 刊载 于 巨 潮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

比例 100%。

    《 鹭 燕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0 年 年 度 报 告 》 全 文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同日于《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

比例 100%。

    《 鹭 燕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0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报 告 》 全 文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 2021 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

比例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267,525,983.23 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 352,278,054.57 元。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提取 2020 年度税后利润 10%列入公司法定公

积金。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全体股东的未分配利润累计 1,098,667,059.56

元,其中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807,773,479.88 元。

    为了回报公司广大股东,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2]37 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公告[2013]43 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未

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 年-2021 年)》,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388,516,736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7,703,347.20 元。

    表决结果: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

比例 100%。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期

披露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按照相关业务规则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

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能够优质高效地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续聘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

比例 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授信额度为信用、应收账款融资、资产担保或股权质押授信,可

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需要。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子公司,信

誉状况良好、信用风险较低,有能力按期偿还债务,且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

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担保风险。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

比例 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担保事项的公告》与本

决议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公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期披露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 年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为公司因经营需要租赁关联方鹭燕(福建)集

团有限公司房产发生的交易,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预计日常关联交易。2021 年度预

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 195.64 万元。

    表决结果: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
比例 100%。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期披露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九)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运用

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

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

金进行证券投资,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 12 个月以内(含)的

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国开债或信托产品。

    表决结果: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

比例 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独

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及独立意见》。

    (十)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

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

整和保值增值。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运转有效,保证了公司完善内部控制所进行的

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

比例 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

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

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及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

比例 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

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

比例 100%。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

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鹭

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

立意见》。

    (十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及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

比例 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

证报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 度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及 使 用 情 况 的 核 查 意 见 》 全 文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 www.cninfo.com.cn )。 独 立 董 事 对 本 议 案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

比例 100%。

     《 鹭 燕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1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 全 文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与本决议同日

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十五)审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

中心项目(平台)”已实施完毕,公司对前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前述募投项目的剩余

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该事项的审议过程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需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

比例 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公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

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一)《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四)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五)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六)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

证报告》;

    (八)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

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九)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