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建艺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2019-01-08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以及《深圳市建艺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建艺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深圳市建艺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作为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
位或个人的影响,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17 年度
各项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工作严谨、独立,较好地履行了《审计
业务约定书》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我们同
意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晓一:




   丘运良:




                                                      2019 年 1 月 7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