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艺集团: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晓一)2021-04-28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报
告期内,本人因董事会任期届满离任,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起不再担任独立董事
职务。现将本人 2020 年度任职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一)2020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共计召开 1 次董事会,具体出席情
况见下表: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应参加 现场 以通讯方式 委托
缺席次数 两次未亲自
姓名 会议次数 出席次数 参加次数 出席次数
参加会议
刘晓一 1 0 1 0 0 否
(二)2020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人委托时任独立董事丘运良出席。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披露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2020/1/4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三、参与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2020 年度,因任期较短,本人未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0 年度,因任期较短,本人未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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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0 年度,因任期较短,本人未参与保护公司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
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0 年 1 月,公司完成了董
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本人已届满离任,感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在
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及大力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签名:
刘晓一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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