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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艺集团: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3-04-24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建
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艺集团”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对建艺集团董事会出具的《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资料,审阅公司各
项内控制度、内部审计资料、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相关文件,并访谈公司相
关人员,从建艺集团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
面对其内部控制完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建艺集团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主要为母公司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情况: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60.93%

                                      1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91.65%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架构、企业文化、发
展战略、人力资源、财务报告、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质量控制、
资金活动、资产管理、信息披露、合同管理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结算与回款、成本控制、重大投资、对外担
保、关联交易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
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潜在错报金额>合并    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
利润总额潜在                                                  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
               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   2%<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
错报金额                                                      计报表利润总额的 2%
               5%                   计报表利润总额的 5%


               潜在错报金额>合并    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潜在                                                  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
               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2%<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
错报金额                                                      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2%
               5%                   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5%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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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企业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
  重大缺陷       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
                 错报;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
  重要缺陷
                 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与公司确定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一致,参见上文所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
的定量标准。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严重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制度缺失
                 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高级管理人员或核
  重大缺陷
                 心技术人员纷纷流失;主流媒体负面新闻频现;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
                 形。
重要缺陷、一般   除出现上述情形被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
    缺陷         缺陷或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如下:

    (1)公司 2022 年度存在与专业投资者共同投资而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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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况。经保荐机构提醒,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1 日补充披露了相关情况,并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 20 号)。

    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深刻反思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今后的经营管理中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坚决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
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依法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杜绝
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
展。

    (2)公司 2022 年度存在非公开发现股票募集资金冻结、扣划未及时公告及
扣划未及时还款的情况,公司于 2022 年度收到保荐机构对相关事项的提醒,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市建
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 65 号)。

    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深交所《关注函》、保荐机构《提醒函》中提出
的问题,并实施了如下整改措施:

    ① 公司已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归还扣划款;

    ② 公司已于 2023 年 2 月 3 日、3 月 8 日、3 月 15 日、4 月 8 日按月披露了
冻结、扣划进展;

    ③ 公司已出具《关于公司积极推进解决募集资金冻结、扣划事项的承诺函》,
承诺将积极推进解冻,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该承诺正常履行中;

    ④ 公司加强了相关人员对《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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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建艺集团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会计师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3] 000008 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认为:建艺集团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保荐机构对建艺集团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

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 2022 年度存在与专业投资者共同投资事项未及时披露、募集资金冻结
及扣划事项未及时披露、募集资金扣划未及时还款等事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存在一般缺陷。公司已因前述事项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监管函、关注函,
并已完成了整改。

     除前述已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外,建艺集团的法人治理
结构较为健全,完成整改后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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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建艺集团
出具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关注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
提示上市公司持续加强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
司整体规范运作水平,同时注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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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温   波                 宋   平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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