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音股份: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2018-06-21
证券代码:002793 股票简称:东音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3
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任期已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会议。经到
会代表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同意选举陈爱丽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将与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
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陈爱丽女士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
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
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6 月 20 日
附件:简历
陈爱丽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2 年 4 月出生,本科学历。2005
年 7 月至 2006 年 1 月,任浙江凯嘉工艺品有限公司外贸业务员兼跟单员;2006
年 2 月至 2012 年 5 月,先后任台州东音泵业有限公司、浙江东音泵业有限公司
营销中心业务员;2012 年 5 月至今,任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营销
中心业务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爱丽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东温岭
市大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63%的股权。除上述情况外,陈爱丽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处罚或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
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爱丽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未在最近两年内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其配偶及直系亲属亦未在公司
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监
事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