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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音股份: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联华)2019-02-26  

						                    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8 年 6 月 20 日,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上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本人光荣的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内,本人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8 年任期的工作中,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发表了审慎、
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大会:2018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 1
次股东大会。
    董事会:2018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
自参加,无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讨论、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
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本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后,就公司重

大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类型
           选举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1                                      2018 年 8 月 21 日   同意
           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负责人
           之事宜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2                                      2018 年 8 月 21 日   同意
           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3                                      2018 年 8 月 21 日   同意
           公司资金、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审议了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内部审计、
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等多项提
案。本人作为财务专业人士,充分发挥专业特长,积极参与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与外部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和公司财务部门充分沟通,及时掌握审计进度;经常
性地了解公司内控体系运行情况,提醒公司关注汇率变化风险,有针对性地给予
专业建议和意见。同时,与管理层保持经常性联系,跟踪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2018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公告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
门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治理活动情况
    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出差的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
状况,实地考察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同时与管理层保持经常性联系,密切关注媒
体关于公司的动态报道,并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议每项议案,不受上市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确保公司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一方面认真学习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监管部门发布的规则、文件,及
时掌握政策动态;另一方面,经常性地关注上市公司各类公告,了解资本市场状
况,并加强与同行之间的切磋交流,加深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保护中小股东权
益的认识和理解。
    五、2019 年工作计划
    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切实维护中小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自身经验和专业特长,促进公司规范、持续、稳定
发展。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胡联华
                                                   2019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