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东音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2-26  

						             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
为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后,就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对 2018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报告期内,公
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的
情况,也没有其他变相方式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本公
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未
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
事项。
二、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意见

    经认真审核后,我们认为《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 2018 年度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已经具备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控制度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化要求,适应公司生产经营
的实际需要。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方
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四、独立董事关于聘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
司审计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水准,能够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我们同意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
本规模、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预案内容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
配;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
果。该预案与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相契合,符合公司确
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我
们同意《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六、对开展 2019 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
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就开展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及制订了完善
的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3、公司期货交易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使用的原材料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将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作为平抑价格震荡的有效工
具,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充分发
挥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开展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
我们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对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以套期保值为手
段,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波动为目的,有利于控制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
业绩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必要性,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相关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规模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就开
展外汇交易制定了《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交
易审批权限、审批流程、决策程序等作出了规定,能够有效地控制风险。

    3、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的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我们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对变更会计政策的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响应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需要,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
相关要求。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
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意
见,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何朝辉


                             2019 年 2 月 25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   力




                             2019 年 2 月 25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胡联华


                             2019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