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欣药业: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3-04-28
证券代码:002793 证券简称:罗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7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2022 年度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5,541,305.23 元,2022 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余额 1,535,575,558.79。公司(母公司)2022 年度实现净利润 128,369,031.72 元,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2,836,903.17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12,112,491.98 元,减
除 已 分 配 上 年 度 利 润 14,209,959.07 元 , 实 际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213,434,661.46 元。
鉴于公司 2022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的情况,不满足《公司
章程》中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落实现金分红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下简称“《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及《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股东回报规划》”)
等规定。
二、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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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落实现金分红通知》《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
划》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2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的情况,
不满足《公司章程》中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以
及目前经营实际,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
利益,公司计划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一方面用于支持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研发投入及流动资金需
求,另一方面用于应对当前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增强抵
御风险的能力,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长远利益。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
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采
用现金分红等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中国证监会
《落实现金分红通知》《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
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充分考虑
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保证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
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是否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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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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