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嘉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1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99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议案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
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
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15 号,以下简称“《通
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需对财
务报表格式做出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8] 15 号)规定的日期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的《关
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 30 号)的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对原有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收利息”、“应付股利”“固定资产”、“固定资产
清理”、“工程物资”、“在建工程”“专项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等科目的列示进行调整,并将按照《通知》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
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
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
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为
“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以上报表项目列报的调整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会议以 8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
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不会对公司
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
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关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目的是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