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嘉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决议公告2018-11-29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18-127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
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
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娟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数、
审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于同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王娟系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王祥龙之妹妹,董事韩惠明与王娟系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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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关系,关联董事王娟、韩惠明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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