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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嘉科技: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2019-02-28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占世向)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的
独立董事,2018 年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维
护了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8 年度的履职
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2018 年度参加公司会议情况

    2018 年 11 月 15 日,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职后,
本人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会议,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
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结合本人专业所长,提出合理建议,促进董事会的科学、
正确决策。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在本人任职期内,历次会议均由本人亲自参加,并在会议召开前对每一项议
案及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经独立审慎判断,本人对
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在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董事会,3 次董事会均是本人亲自出席参加,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的情形,
亦无缺席及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议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股东大会。在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该次股东大会。
        二、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在本人任职期内,本人
 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共召集、召开了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具体如下:
     (1)2018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入伙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的议案》。
     2、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在本人任职期内,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共召开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具体如
 下:
     (1)2018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3、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在本人任职期内,本人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共召开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具体如下:
     (1)2018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8 年,在本人任职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   发表独立意                                                                 意见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号     见的时间                                                                 类型
     2018 年 11   三届一次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
1
      月 15 日    董事会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
     2018 年 11   三届二次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2                                                                               同意
      月 28 日    董事会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018 年 12   三届三次   关于入伙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
3                                                                               同意
      月 11 日    董事会     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2018 年,本人通过多渠道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一方面通过电
 话、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公司董事、董秘、高管及相关人员等保持密切的联系,及
 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另一方面本人积极利用出席会议、去苏州出差等机会,
不定期到公司现场交流和检查。同时,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未来经营发
展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在公司进行年度审计期间,本人与审计委员会其他成员到公司与现场审计机
构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充分了解审计机构对公司年报审计的总体审计策略及审
计时间安排,听取其初审意见,并就相关问题与审计机构现场负责人、公司审计
部负责人进行充分沟通,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

       五、在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
   2018 年,本人积极利用出席会议、去苏州出差等机会,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
检查,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经营
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本人认为公司的经
营稳健,内部控制健全、有效,法人治理结构科学、合理。
       2、独立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历
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对每一项议案及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查阅相关
文件资料。对需要深入了解的地方,及时与公司董秘或其他董事高管充分沟通,
获悉议案的背景、具体内容及实质影响,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各项议案进行独
立分析,客观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在表决议案的过程中,没有受到公司
及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影响,积极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自任职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准确
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的知情权。2018 年,公司共发布
145 份公告,耐心接听投资者的电话咨询,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本人认
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章制度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了信息披露义
务,不存在信息披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情形。
    4、积极加强学习交流,提升自身履职能力
   本人一直注重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并与公司其他独立
董事保持交流学习,不断提高对公司规范运营和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知、
理解,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的保护。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本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1319631864@qq.com
    2019 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充分利用个人的专业知识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建议,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占世向)2018
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
                                                     占世向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夏海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的
独立董事,2018 年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维
护了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8 年度的履职
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2018 年度参加公司会议情况

    2018 年 11 月 15 日,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职后,
本人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会议,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
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结合本人专业所长,提出合理建议,促进董事会的科学、
正确决策。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在本人任职期内,历次会议均由本人亲自参加,并在会议召开前对每一项议
案及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经独立审慎判断,本人对
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在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董事会,3 次董事会均是本人亲自出席参加,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的情形,
亦无缺席及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议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股东大会。在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该次股东大会。
     二、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在本人任职期内,本人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召开了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具体如下:
     (1)2018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入伙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的议案》。
     2、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在本人任职期内,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共召集、召开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具体如下:
     (1)2018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3、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在本人任职期内,本人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共召开了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具体如下:
     (1)2018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孙公司的议案》。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8 年,在本人任职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   发表独立意                                                                 意见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号     见的时间                                                                 类型
     2018 年 11   三届一次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
1
      月 15 日    董事会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
     2018 年 11   三届二次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2                                                                               同意
      月 28 日    董事会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018 年 12   三届三次   关于入伙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
3                                                                               同意
      月 11 日    董事会     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2018 年,本人通过多渠道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一方面通过
 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公司董事、董秘、高管及相关人员等保持密切的联系,
 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另一方面本人积极利用出席会议等机会,不定期到公
司现场交流和检查。同时,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出合理
化的建议。
   在公司进行年度审计期间,本人与审计委员会其他成员到公司与现场审计机
构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充分了解审计机构对公司年报审计的总体审计策略及审
计时间安排,听取其初审意见,并就相关问题与审计机构现场负责人、公司审计
部负责人进行充分沟通,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

       五、在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
    2018 年,本人积极利用出席会议等机会,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积极
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
状况、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本人认为公司的经营稳健,内
部控制健全、有效,法人治理结构科学、合理。
       2、独立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历
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对每一项议案及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查阅相关
文件资料。对需要深入了解的地方,及时与公司董秘或其他董事高管充分沟通,
获悉议案的背景、具体内容及实质影响,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各项议案进行独
立分析,客观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在表决议案的过程中,没有受到公司
及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影响,积极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自任职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准确
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的知情权。2018 年,公司共发布
145 份公告,耐心接听投资者的电话咨询,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本人认
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章制度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了信息披露义
务,不存在信息披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情形。
    4、积极加强学习交流,提升自身履职能力
   本人一直注重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并与公司其他独立
董事保持交流学习,不断提高对公司规范运营和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知、
理解,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的保护。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本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hlxia73@126.com
    2019 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充分利用个人的专业知识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建议,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夏海力)2018
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
                                                      夏海力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