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世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6-30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
会向我们提供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我们对《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等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
司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本次解除限
售的激励对象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公司 2019 年度的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
对象 2019 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均为合格,满足全部解锁条件。故,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限售安排、解除限售等事项未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预留授予部分的 44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
持有的 22.95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占世向                                  夏海力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