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9-03-3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8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
知》等有关规定,作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 2018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无控股股东,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2018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
存在任何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
给关联方使用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经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
公司向东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工集团”)提供金额不超过 2,820
万欧元的反担保。公司与东工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东工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东工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向香港贷款机构申请本金不超过 9,200 万欧元,年利率不
超过 4.5%,期限不超过三年的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所占东
工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不超过 27%的权益比例,向东工集团提供反担保,担保金额
不超过 2,820 万欧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向东工集团提供反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是否为
相关公告 担保 是否履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金额 担保期 关联方
披露日期 类型 行完毕
担保
反担保期
东北工业 不超过 限与东工
2016 年 11
公司 集团有限 2,820 万欧 反担保 对项目贷 否 否
月 12 日
公司 元 款的担保
期限一致
1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
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刘斌 龙翼飞 罗飞 彭沛然 梁琪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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