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19-02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预计 在 2019 年与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熙昕宇”)及其一致行动人、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能兴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兴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航民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银华基金”)及其他关联方发生交易。根据《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以下简称“《36 号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涉及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如 下: (1)预计与华熙昕宇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张兴、张轶伟回避 了该事项的表决, 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2)预计与首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杨维彬、林伟回避 了该事项的表决, 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3)预计与能兴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十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4)预计与航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高天相回避了该事 项的表决, 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5)预计与银华基金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王芳回避了该事项 的表决, 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6)预计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在审议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时,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因非 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项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专 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时,关联股东需相应的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参照公司以往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现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以下公司关联方 2019 年度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1、预计与华熙昕宇及其一致行动人、首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能兴控股 及其一致行动人、航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日常关联交易 定价依据及 序号 项目 相关业务或事项介绍 预计金额 关联方在公司开立资金帐户,进行交易所证券买 1 代理买卖证券 卖,公司收取佣金, 并支付存放在公司的交易保 参照市场水 证金存款利息。 平定价。因市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股票、债券、衍生品、资 场情况、业务 证券和金融产 2 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产品等证券和金融产品的 量的不确定, 品销售与交易 销售与交易,获取相关收入。 以实际发生 1、关联方委托公司担任投资顾问,公司收取投 数计算。 3 投资顾问 资顾问报酬; 2、聘请关联方作为投资顾问提供投资建议,公 司支付投资顾问报酬。 证券承销、保 公司或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保荐与承销、财务顾 4 荐及财务顾问 问服务,收取承销与保荐收入、财务顾问收入。 1、公司销售关联方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等金融 代理销售金融 产品,收取销售服务报酬; 5 产品 2、关联方销售公司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等金融 产品,支付销售服务报酬。 6 其他融资服务 为关联方融资提供服务,获取服务收入。 根据日常业务开展需要,与关联方共同发起设 7 共同投资 立、投资相关企业,获取投资收益、管理报酬等。 向关联方提供订立合同、开展交易等媒介服务, 8 居间服务 公司获取服务报酬。 公司或公司子公司作为证券产品的管理人,聘请 9 聘请担保方 公司关联方担任其所发行产品的担保人,并向担 保人支付担保费。 公司子公司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为关联 10 期货经纪 方提供期货经纪业务交易通道和相关服务,收取 手续费收入。 公司下属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为关联方提供 11 投资项目管理 投资管理服务,收取管理费及业绩报酬。 2、预计与银华基金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定价依据及 序号 项目 相关业务或事项介绍 预计金额 关联方在公司开立资金帐户,进行交易所证券买 1 代理买卖证券 卖,公司收取佣金, 并支付存放在公司的交易保 证金存款利息。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股票、债券、衍生品、资 证券和金融产 参照市场水平 2 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产品等证券和金融产品的 品销售与交易 定价。因市场 销售与交易,获取相关收入。 情况、业务量 1、关联方委托公司担任投资顾问,公司收取投资 的不确定,以 顾问报酬; 3 投资顾问 实际发生数计 2、聘请关联方作为投资顾问提供投资建议,公司 算。 支付投资顾问报酬。 公司出租交易单元供关联方交易,收取交易佣金, 4 出租交易单元 并支付存放在公司的交易保证金存款利息。 5 代理销售金融 1、公司销售关联方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等金融产 产品 品,收取销售服务报酬; 2、关联方销售公司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等金融产 品,支付销售服务报酬。 公司子公司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为关联方 6 期货经纪 提供期货经纪业务交易通道和相关服务,收取手 续费收入。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 7 基金业务外包 估值核算、信息技术系统等外包服务,收取服务 报酬。 3、预计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 定价依据及 序号 项目 相关业务或事项介绍 预计金额 关联方在公司开立资金帐户,进行交易所证券买 1 代理买卖证券 卖,公司收取佣金, 并支付存放在公司的交易保 证金存款利息。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股票、债券、衍生品、资 证券和金融产 2 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产品等证券和金融产品的 品销售与交易 销售与交易,获取相关收入。 1、关联方委托公司担任投资顾问,公司收取投 资顾问报酬; 3 投资顾问 2、聘请关联方作为投资顾问提供投资建议,公 参照市场水 司支付投资顾问报酬。 平定价。因 证券承销、保 公司或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保荐与承销、财务顾 4 市场情况、 荐及财务顾问 问服务,收取承销与保荐收入、财务顾问收入。 业务量的不 1、公司销售关联方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等金融 确定,以实 代理销售金融 产品,收取销售服务报酬; 5 际发生数计 产品 2、关联方销售公司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等金融 算。 产品,支付销售服务报酬。 通过资产证券化等形式为关联方融资提供服务, 6 其他融资服务 获取服务收入。 根据日常业务开展需要,与关联方共同发起设 7 共同投资 立、投资相关企业,获取投资收益、管理报酬等。 向关联方提供订立合同、开展交易等媒介服务, 8 居间服务 公司获取服务报酬。 公司或公司子公司作为证券产品的管理人,聘请 9 聘请担保方 公司关联方担任其所发行产品的担保人,并向担 保人支付担保费。 公司子公司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为关联 10 期货经纪 方提供期货经纪业务交易通道和相关服务,收取 手续费收入。 公司出租交易单元供关联方交易,收取交易佣 11 出租交易单元 金,并支付存放在公司的交易保证金存款利息。 公司子公司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为关联 12 期货经纪 方提供期货经纪业务交易通道和相关服务,收取 手续费收入。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 13 基金业务外包 估值核算、信息技术系统等外包服务,收取服务 报酬。 公司下属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为关联方提供 14 投资项目管理 投资管理服务,收取管理费及业绩报酬。 (三)2018 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 2018 年,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未超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范围,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均遵照《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1)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 关联方 2018 年度发生额 内容 价方式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9,000.00 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1,808.67 浙江航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135.90 参照市场水 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 手续费收入 124,114.32 平定价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注) 1,376,150.81 合 计 1,522,209.70 占同类交易比例 0.43% 注:系由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设立并作为管理人的资产管理计划形成的相关手 续费收入。 (2)期货经纪业务收入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 2018 年度发生额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 手续费收入 参照市场水平定价 18,012.95 限公司(注) 合 计 18,012.95 占同类交易比例 0.21% 注:系由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设立并作为管理人的资产管理计划形成的相关手 续费收入。 (3)客户存款支付利息 关联交易定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价方式 本期发生额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40.91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776.95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64,705.58 北京首创能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07.91 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425.75 浙江航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36.53 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 8,339.43 北京华熙颐美投资有限公司 0.02 参照市场水 华熙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利息支出 58.73 平定价 华熙国际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201.14 北京市开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8 北京元富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19.81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注) 34,675.11 北京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60 北京东方大班健身中心有限公司 0.08 北京市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4.91 五村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968.92 合 计 113,864.46 占同类交易比例 0.60% 注:系由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设立并作为管理人的资产管理计划形成的相关利 息支出。 (4)交易单元席位租赁收入 根据公司与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证券交易席位租用协议》,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租用公司交易所基金专用交易席位作为其管理的投 资基金在交易所进行交易的专用席位,同时按交易量支付租赁费用,2018 年公 司收取的交易单元席位租赁收入如下: 关联交易定价 交易单元席位租 占同类交易 期间 关联交易内容 方式 赁收入 比例 出租给银华基金交 参照市场水平 2018 年度发生额 7,782,218.63 20.70% 易席位的租赁收入 定价 (5)代理基金销售交易 根据公司与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 公司代理销售该公司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按照相关协议约定收取该公司销 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按市场标准计算。报告期内收取的代理销售金融产品收入 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定价 代理销售金融产 占同类交易 期 间 关联交易内容 方式 品收入 比例 代理销售银华基 参照市场水平 2018 年度发生额 615,520.77 12.67% 金产品的收入 定价 (6)财务顾问业务收入 关联交易定价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方式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收入 参照市场水平 10,377,358.49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收入 定价 1,613,207.55 合 计 11,990,566.04 占同类交易比例 12.37% (7)投资顾问业务支出 关联交易定价方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式 北京元富源投资管理有限责 投资顾问业务支 参照市场水平定 392,859.60 任公司 出 价 关联交易定价方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式 合 计 392,859.60 占同类交易比例 1.05% (8)关联方认购(申购)和赎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情况 2018 年度 集合资产管理 关联方名称 本期新 计划名称 年初持有份额 本期减少份额 期末持有份额 增份额 北京首创能达 共盈创海富信 6 期 投资开发有限 712,301.45 - - 712,301.45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公司 北京首创能达 共盈生源新互联集 投资开发有限 1,000,135.00 - - 1,000,135.00 合资产管理计划 公司 北京元富源投 共盈创海富信 6 期 资管理有限责 12,315,270.94 - - 12,315,270.94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任公司 北京元富源投 共盈生源新互联集 资管理有限责 8,663,366.34 - - 8,663,366.34 合资产管理计划 任公司 华熙昕宇投资 新三板稳健 1 号 19,904,097.51 - 19,904,097.51 有限公司 (9)持有关联方作为管理人的理财产品情况 2018 年初 2018 年末持有成 关联方名称 理财产品名称 持有成本 本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银华双月定期理财债券 C - 173,004,046.37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银华交易型货币 A - 15,886,721.23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银华货币 B - 71,575.04 (10)关联方担保 《创金合信鑫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约定了基金管理人(公司子 公司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保本义务。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创 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由北京首 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就上述基金的第一个保本周期内基金管理人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或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 到期的基金份额所承担保本义务的履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 责任的最高限额为 16 亿元人民币。该事项已于 2018 年 5 月随产品清算而终止。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5 月和 2017 年分别确认北京首创融资担保 有限公司相关担保费为 552,894.10 元、1,846,815.76 元。 2016 年 11 月,公司联营企业吉林东工控股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东工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向香港贷款机构申请本金不超过 9,200 万欧元,年利率不 超过 4.5%,期限不超过三年的贷款。东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工 集团”)为东工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的该项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 按所占东工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不超过 27%的权益比例,向东工集团提供反担保, 担保金额为不超过 2,820 万欧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担保事项仍在存 续中。 (11)关联方作为委托人参与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关联交易定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8 年度发生额 价方式 公司接受委托发行定向资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68,414.81 管计划并收取管理费 参照市场水 公司接受委托发行定向资 平定价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1,325,789.67 管计划并收取管理费 合 计 1,594,204.48 占同类交易比例 0.27% 2、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1)2016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决定以人民币 306,758,901.00 元的价格收购 J.P.Morgan Broking (Hong Kong) Limited 持有的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33.30%的股权。2017 年 7 月 4 日,北京证监局对公司受让 J.P.Morgan Broking (Hong Kong) Limited 所持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3.30% 的股权审核无异议。2017 年 10 月,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工 商变更手续并更名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2018 年公司支付 J.P.Morgan Broking (Hong Kong) Limited 股权转让款 182,548,470.00 元,尚 余 124,210,431.00 元未支付。 (2)根据公司子公司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珠海一创创新科股权投 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基金委托管理协议及其合伙协议约定,由第一创 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其提供委托管理服务,2018 年确认基金委托管理服务费 收入 1,202,039.94 元。同时公司为珠海一创创新科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 伙)提供综合服务业务,2018 年确认托管外包业务收入 10,298.63 元。 (3)公司 2018 年向华熙(深圳)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广告宣传费 485,436.89 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华熙昕宇 华熙昕宇注册资本为 9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赵燕,住所为北京市房山 区城关街道顾八路 1 区 1 号-N196。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 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计算机图文设计。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华熙昕宇总资产 785,453.23 万元,净资产 502,243.73 万元,营业收入 0 元,投资 收益 2,707.54 万元,净利润-12,042.91 万元。(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2)首创集团 首创集团注册资本为 33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爱庆,住所为北京市海 淀区双榆树知春路 76 号翠宫饭店 15 层。首创集团系北京国资委的独资子公司, 在,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主要业务有环保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房 地产开发和金融服务等。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首创集团总资产 33,154,264 万元,净资产 8,034,855 万元,营业收入 4,983,190 万元,投资收益 315,841 万元, 净利润 450,795 万元。(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3)能兴控股 能兴控股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俐,住所为佛山市南海区 桂城街道简平路 2 号怡翠馨园嘉会馆三层 9402 号 302 室。经营范围为:投资办 企业;项目策划,管理咨询。以下项目为集团成员企业经营:房地产开发,娱乐、 旅业,物业管理,电力生产,制售生物制药,制售陶瓷制品,信息系统工程开发 及信息服务,商业零售。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能兴控股总资产 2,571,719.37 万元,净资产 1,034,413.85 万元,营业收入 792,419.69 万元,投资收益 6,813.34 万元,净利润 47,209.64 万元。(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4)航民集团 航民集团注册资本为 4.8 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朱重庆,住所为萧山区瓜沥镇 航民村。经营范围为:轻纺产品的制造、加工、开发、销售;实业投资、房地产 投资;仓储服务;出口自产的纺织印染面料、染料、服装;进口自营生产、科研 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 项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航民集团总资产 359,515.25 万元,净资产 78,733.90 万元,营业收入 14,102.07 万元,投资收益 18,443.18 万元,净利润 7,173.26 万元。 (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5)银华基金 银华基金注册资本为 22,22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珠林,住所为深圳市福 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9 层。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 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凭基金管理资格证书 A012 经营)。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银华基金总资产 336,070.73 万元,净资产 238,529.98 万元, 营业收入 170,927.86 万元,投资收益 894.73 万元,净利润 39,745.08 万元。(相 关数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6)其他关联方 公司预计的其他关联方是指,根据《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 10.1.5 条, 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除上述上述第(1) 项至第(5)项关联方以外,公司的其他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华熙昕宇、首创集团、能兴控股、航民集团均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符合《上市规则》第 10.1.3 条 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银华基金是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银华基金 26.1%股权,公司总 裁王芳女士任银华基金董事,符合《上市规则》第 10.1.3 条 第(三)款规定的 关联关系情形。 (3)其他关联方符合《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 10.1.5 条,以及《关联交 易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预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且过往的 交易均能正常履约,各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因正常经营需要,公司预计 2019 年与关联方发行的关联交易内容主要有: (1)向关联方提供金融服务或劳务、销售金融产品(以实际发生的交易类型 为准); (2)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服务(含金融服务)或劳务、购买关联方的产品(以 实际发生的交易类型为准); (3)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4)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其他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第四十三条“公司不得为股东及 其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的要求,上述关联交易不包括为上述股东及其关联 方提供融资的交易。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参照市场水平定价,并在遵循平等、自愿的原 则下,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将另行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将 为公司带来合理的收益; 2、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定价参考市场水平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 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公司同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度关 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公告内容。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 2019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 事意见。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