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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第一创业:独立董事2018年度工作报告(梁琪)2019-03-30  

						         独立董事2018年度工作报告(梁琪)


    报告期内,作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参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本人本着

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

仔细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按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

正的独立意见。现将本人 2018 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2018 年 6 月 28 日,经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本人获任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8 年 6 月 29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选举,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风

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度任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在会议中认真审议各项议题,

积极参与讨论,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充分了解后,提出合理化建议,

充分发表了专业、独立的意见,严谨地行使表决权。

    我认为,2018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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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

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018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

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电话   通讯
  独立董事   应当   现场                    委托                         出席股东
                           方式   方式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出席   出席                    出席                         大会次数
                           出席   出席             次数     未亲自参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梁琪      4      3      1       0        0      0          否           0

    2018 年度任期内,本人参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会议 2

次、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会议 1 次。

    三、年度履职情况

    2018 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议事规

则履行职责,认真审阅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专门

委员会委员职责,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

在工作中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

    (一)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18 年度任期内,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人按照法定程序就有关事项出具

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本人所有发表的独立意见均已通过公司进

行公开披露,具体如下: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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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首席

风险官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18 年 1 至 6 月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18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独立意见。

    5、关于聘任公司合规总监的独立意见。

    6、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二)年度审计工作沟通情况

    2018 年度本人任期内,根据证监会和深交所有关上市公司监管要

求,公司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开展审计相关工作。在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本人保证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完成履职,做到审计前后与会计师的充分沟通,听取会计师对财务报

告审计工作汇报;通过电话会议、审阅资料等方式,了解审计工作进

展情况,提出相关建议,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积极参加了相关专业培训。

本人于 2018 年 5 月 21 日至 5 月 23 日,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

的第五十八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通过培训加深了本人对独立董事职

责的理解,尤其对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认知。在今后的工作中

本人将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推进公司法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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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结构的不断完善,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相关工作

    1、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监督

    2018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历次董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

议,及时获取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及行业其他相关信息;通过电子邮

件、电话等途径及时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形成了有效的沟通机制,

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管理、合规管理及风险控制等工作情况;通过审阅

定期报告、月度财务报告、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等资料,了解公司经营

状况,并持续关注媒体、网络关于公司的报道,掌握公司动态。我认

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能够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管理

状况,与公司的沟通及时、渠道顺畅,不存在任何的障碍。

    2、监督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18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协助并跟踪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18

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我认为,公司披露的各项信息真实、准

确、及时、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有效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3、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18 年度任期内,本人听取了公司经营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的

汇报,并主动调查做出决策所需信息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

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董事会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会上

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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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且独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认为,公

司能够以股东利益为最高宗旨,努力提升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积极

回报股东,报告期内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其他事项

    2018 年度任期内,本人没有单独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提议

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也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

询机构。

    五、个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liangqi@nankai.edu.cn

    以上是本人在 2018 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今后的

履职过程中,本人将继续坚守勤勉义务,尽职尽责,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

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决策服务,对董事会决议事项发表独

立、客观意见,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述职人:独立董事 梁琪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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