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独立董事2018年度工作报告2019-03-30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2018年度工作报告
2018 年,根据《公司法》、《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参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第一
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
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
仔细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按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
正的独立意见。现将 2018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任职及变动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13 名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 5 名。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表所列:
届次 姓名 性别 职务 履职状态
刘斌 男 独立董事 届满续任
龙翼飞 男 独立董事 届满续任
付磊 男 独立董事 届满离任
第二届
吕随启 男 独立董事 届满离任
2018 年 1 月 10 日
雷宏业 男 独立董事
辞任
刘斌 男 独立董事 现任
第三届 龙翼飞 男 独立董事 现任
彭沛然 男 独立董事 现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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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2018 年度工作报告
罗飞 男 独立董事 现任
梁琪 男 独立董事 现任
2018 年 1 月 10 日,雷宏业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2018 年 6 月,付磊先生、吕随启先生的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不
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经董事会提名,2018 年 6 月 28 日,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刘斌先生、龙翼飞先生、彭沛然先生、罗飞先
生、梁琪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及变动情况
2018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第
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在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如下表:
专门委员会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 付磊(主任委员)、雷宏业 罗飞(主任委员)、彭沛然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刘斌(主任委员)、吕随启 刘斌(主任委员)、梁琪
提名委员会 刘斌(主任委员)、吕随启 龙翼飞(主任委员)、刘斌
投资与发展委员会 刘斌 刘斌、彭沛然
风险管理委员会 (不适用) 梁琪
二、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态度,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有关会议,在会议中认真审议各项
议题,积极讨论,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充分了解后,提出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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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2018 年度工作报告
充分发表各自专业、独立的意见,严谨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独
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电话 通讯
应当 现场 委托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姓名 职务 方式 方式 缺席
出席 出席 出席 两次未亲 大会次数
出席 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会
次数 次数
刘斌 独立董事 7 6 0 1 0 0 否 2
龙翼飞 独立董事 7 4 1 1 1 0 否 0
彭沛然 独立董事 4 2 2 0 0 0 否 1
罗飞 独立董事 4 2 2 0 0 0 否 1
梁琪 独立董事 4 3 1 0 0 0 否 0
付磊 原独立董事 3 2 0 1 0 0 否 1
吕随启 原独立董事 3 2 0 1 0 0 否 1
雷宏业 原独立董事 0 0 0 0 0 0 否 0
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依法合规履行职责,分别对涉及专
门委员会职责的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的研讨审议,为董事会高效、科
学决策发挥重要作用。期间共召开了 2 次投资与发展委员会,6 次审
计委员会,2 次风险管理委员会,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 次提名委
员会的会议。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各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与发展 风险管理 薪酬与考核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刘斌 2/2 - - 4/4 3/3
龙翼飞 - - - - 2/2
彭沛然 0/0 4/4 - - -
罗飞 - 4/4 - - -
梁琪 - - 1/1 2/2 -
付磊
- 2/2 - - -
(原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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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随启
- - - 2/2 1/1
(原独立董事)
雷宏业
- 0/0 - - -
(原独立董事)
注:会议出席情况为“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议事
规则履行职责,认真审阅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忠实履行专门委员会委
员职责,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
中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发挥了对董事会科学决策的支持和监督作用。
(一)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
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按照法定程序就有关事项出
具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所有发表的独立意见均已进行公开披露,
具体如下:
1、关于公司续聘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及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 2018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薪酬发放相关事宜的
独立意见。
6、关于 2017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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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
8、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9、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首席
风险官的独立意见。
10、关于 2018 年 1 至 6 月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公司 2018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独立意见。
12、关于聘任公司合规总监的独立意见。
1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二)年度审计工作沟通情况
2018 年度,公司根据证监会和深交所有关上市公司监管要求,严
格按照《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开展审计相关工作。在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公司独立董事保证了足够的时
间和精力完成履职,做到审计前后与会计师的充分沟通,听取会计师
对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汇报;通过电话会议、审阅资料等方式,了解审
计工作进展情况,提出相关建议,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顺利
进行。
(三)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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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积极参
加相关专业培训。其中,两位独立董事分别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培训班(资格培训),一位独立董事
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培训班(后续培训),一位独
立董事参加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资本市场学院联合举办的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培训暨提升履职能力
交流班。
(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相关工作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日常经营进行持续监督,谨慎、忠实、
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1、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监督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历次董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
及时获取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及行业其他相关信息;独立董事通过电
子邮件、电话等途径及时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形成了有效的沟通机
制,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管理、合规管理及风险控制等工作情况;独立
董事通过审阅定期报告、月度财务报告、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等资料,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并持续关注媒体、网络关于公司的报道,掌握公
司动态。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多次对公司开展实地走访与调研工作,深入
到公司总部、北京办事处等地办公现场,了解公司的经营现状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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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掌握公司合规管理与风险控制工作的部署与执行情况;公司独
立董事还通过实地调研、听取汇报等方式,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状况、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公司日常经营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
2、监督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协助并跟踪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
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18 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公司披露的各项信息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得到
充分实现。
3、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总股本 3,502,400,000 股为
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70,048,00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独立董事审议
并出具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有
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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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没有单独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提
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也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
咨询机构。
独立董事:刘斌、龙翼飞、彭沛然、罗飞、梁琪
离任独立董事:付磊、吕随启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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