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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第一创业:独立董事2018年度工作报告2019-03-30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2018年度工作报告


    2018 年,根据《公司法》、《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参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第一

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

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

仔细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按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

正的独立意见。现将 2018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任职及变动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13 名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 5 名。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表所列:

   届次      姓名          性别        职务                 履职状态

             刘斌           男        独立董事              届满续任

             龙翼飞         男        独立董事              届满续任

             付磊           男        独立董事              届满离任
  第二届
             吕随启         男        独立董事              届满离任

                                                       2018 年 1 月 10 日
             雷宏业         男        独立董事
                                                              辞任

             刘斌           男        独立董事                现任

  第三届     龙翼飞         男        独立董事                现任

             彭沛然         男        独立董事                现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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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飞       男             独立董事                 现任

                   梁琪       男             独立董事                 现任

    2018 年 1 月 10 日,雷宏业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2018 年 6 月,付磊先生、吕随启先生的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不

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经董事会提名,2018 年 6 月 28 日,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刘斌先生、龙翼飞先生、彭沛然先生、罗飞先

生、梁琪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及变动情况

    2018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第

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在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如下表:

      专门委员会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          付磊(主任委员)、雷宏业      罗飞(主任委员)、彭沛然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刘斌(主任委员)、吕随启       刘斌(主任委员)、梁琪

      提名委员会          刘斌(主任委员)、吕随启      龙翼飞(主任委员)、刘斌

   投资与发展委员会                刘斌                      刘斌、彭沛然

    风险管理委员会              (不适用)                        梁琪

    二、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态度,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有关会议,在会议中认真审议各项

议题,积极讨论,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充分了解后,提出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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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表各自专业、独立的意见,严谨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独

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电话       通讯
                         应当   现场                          委托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姓名          职务                       方式       方式              缺席
                         出席   出席                          出席              两次未亲     大会次数
                                          出席       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会
                                          次数       次数
 刘斌      独立董事       7         6       0         1        0        0            否            2

龙翼飞     独立董事       7         4       1         1        1        0            否            0

彭沛然     独立董事       4         2       2         0        0        0            否            1

 罗飞      独立董事       4         2       2         0        0        0            否            1

 梁琪      独立董事       4         3       1         0        0        0            否            0

 付磊     原独立董事      3         2       0         1        0        0            否            1

吕随启 原独立董事         3         2       0         1        0        0            否            1

雷宏业 原独立董事         0         0       0         0        0        0            否            0

        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依法合规履行职责,分别对涉及专

门委员会职责的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的研讨审议,为董事会高效、科

学决策发挥重要作用。期间共召开了 2 次投资与发展委员会,6 次审

计委员会,2 次风险管理委员会,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 次提名委

员会的会议。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各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与发展                           风险管理        薪酬与考核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刘斌              2/2               -                  -               4/4            3/3

    龙翼飞                 -                -                  -                -             2/2

    彭沛然                0/0              4/4                 -                -              -

        罗飞               -               4/4                 -                -              -

        梁琪               -                -                 1/1              2/2             -
      付磊
                           -               2/2                 -                -              -
(原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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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随启
                     -            -            -            2/2            1/1
(原独立董事)
    雷宏业
                     -           0/0           -             -              -
(原独立董事)
   注:会议出席情况为“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议事

规则履行职责,认真审阅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忠实履行专门委员会委

员职责,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

中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发挥了对董事会科学决策的支持和监督作用。

    (一)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

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按照法定程序就有关事项出

具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所有发表的独立意见均已进行公开披露,

具体如下:

    1、关于公司续聘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及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 2018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薪酬发放相关事宜的

独立意见。

    6、关于 2017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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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

    8、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9、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首席

风险官的独立意见。

    10、关于 2018 年 1 至 6 月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公司 2018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独立意见。

    12、关于聘任公司合规总监的独立意见。

    1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二)年度审计工作沟通情况

    2018 年度,公司根据证监会和深交所有关上市公司监管要求,严

格按照《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开展审计相关工作。在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公司独立董事保证了足够的时

间和精力完成履职,做到审计前后与会计师的充分沟通,听取会计师

对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汇报;通过电话会议、审阅资料等方式,了解审

计工作进展情况,提出相关建议,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顺利

进行。

    (三)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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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积极参

加相关专业培训。其中,两位独立董事分别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培训班(资格培训),一位独立董事

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培训班(后续培训),一位独

立董事参加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资本市场学院联合举办的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培训暨提升履职能力

交流班。

    (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相关工作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日常经营进行持续监督,谨慎、忠实、

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1、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监督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历次董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

及时获取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及行业其他相关信息;独立董事通过电

子邮件、电话等途径及时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形成了有效的沟通机

制,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管理、合规管理及风险控制等工作情况;独立

董事通过审阅定期报告、月度财务报告、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等资料,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并持续关注媒体、网络关于公司的报道,掌握公

司动态。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多次对公司开展实地走访与调研工作,深入

到公司总部、北京办事处等地办公现场,了解公司的经营现状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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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掌握公司合规管理与风险控制工作的部署与执行情况;公司独

立董事还通过实地调研、听取汇报等方式,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状况、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公司日常经营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

    2、监督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协助并跟踪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

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18 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公司披露的各项信息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得到

充分实现。

    3、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总股本 3,502,400,000 股为

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70,048,00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独立董事审议

并出具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有

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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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没有单独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提

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也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

咨询机构。




                   独立董事:刘斌、龙翼飞、彭沛然、罗飞、梁琪

                   离任独立董事:付磊、吕随启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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