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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第一创业:2018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2019-03-30  

						                                             2018 年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或“公司”)

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权益,努力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2018 年,

在推进投资者保护工作方面,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注重投资者回报,落实利润分配政策

    2018 年,公司严格按照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并实施了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502,4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

税),分配现金红利为 70,048,000.00 元,占公司 2017 年当年实现的

可供分配利润 249,036,438.95 元的 28.13%。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实施完毕。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实施期限等符合法律法

规和《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2016 年-2018 年连续三年内以现金分红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

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二、合规披露信息,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2018 年,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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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要求,通

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文件共计 145

份。公司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等任何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情形,确保了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有效提高公

司透明度。同时,公司在官方网站(www.firstcapital.com.cn)开设

了“投资者关系”专栏,及时发布各类公告信息。

    三、加强投资者沟通,客观传递公司价值

    2018 年,公司通过日常沟通、现场调研、业绩说明会、券商研报、

媒体解读等多种渠道,进一步加强了与投资者的交流互动。公司回复

深 交 所 “ 互 动 易 ” 投 资 者 各 类 咨 询 55 次 , 回 答 投 资 者 热 线

(0755-23868868)和投资者关系邮箱(IR@fcsc.com)各类咨询 163

次。公司接待各类机构投资者及券商非银金融行业分析师现场调研 4

批 12 人/次,秉承“合规披露,真诚沟通”的原则与来访机构进行了

沟通。2017 年年度报告发布后,公司在全景网深圳路演厅举办公司 2017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IPO 保荐代

表人、独立董事代表出席,通过网络直播方式回答投资者提问 59 个。

公司在证券市场权威媒体《证券时报》及其微信公众号“券商中国”

发布专题报道《首家提出资管核心战略!固收特色券商第一创业聚焦发

力点》对公司战略及时进行了解读。

    公司还定期对投资者的意见、建议进行整理,将相关内容纳入《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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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关系及信息披露月报》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持续优

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持续关注股东履行承诺,避免同业竞争

    为充分保障公司上市后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发起人股东在

公司上市前就所持公司股份自愿锁定、股份减持、同业竞争和关联交

易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承诺。2018 年,公司密切关注相关承诺尤其是

股份自愿锁定和同业竞争承诺的履行情况,督导 4 家发起人股东华熙

昕宇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能兴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和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严格履行相关承诺。4 家发起人股东

均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五、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发挥专业监督作用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决策中发挥的专业建议和监督作

用,对于可能影响中小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事项,充分听取了独立董事

的独立意见。2018 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公司

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出席有关会议,认真审阅提交的议

案,在深入了解相关事项后充分发表专业意见,严谨行使表决权。针

对董事会换届、高管聘任、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等 13 个

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或事后独立意见,对所

有审议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在董事会下设的 5 个专门委员会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和提名委员会都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且其成员中独立董事

的人数都达到了 2/3。2018 年,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董事会专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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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委员职责,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

工作中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发挥了对董事会科学决策的支持和监督

作用。

    此外,2018 年公司独立董事还通过到公司现场实地调研、听取汇

报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公司

重大事项推进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

责,有效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完善股东大会安排,方便投资者参与

    2018 年,公司认真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严格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会议内容。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和 2018 年 8

月 24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同时提供现场会议和网

络投票两种参会渠道,且股东大会审议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

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及时披露,确保全体投资者可以平等、

有效地参与公司治理,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当诉求。

此外,公司 2018 年召开的两次股东大会,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设有股

东问答环节,确保中小投资者能够有机会与公司管理层直接沟通,表

达合理诉求,从而参与完善公司治理。

    未来,公司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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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

及中国证监会保护投资者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工作,维护投资者切身利益,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坚持为股东

创造长期价值。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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