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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第一创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3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作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
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
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1、2018 年度,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持续
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符合公司内
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
得到有效的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公司已经建立起的内部控制体系
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和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18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关于续聘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1、上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2018 年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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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审
计责任和义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
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同意
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独立意见
    1、2018 年,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未超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范围;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均遵照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上述交易事项均属合理、必要,定价合理有据、客
观公允,不存在因此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业
务的发展。
    2、公司对 2019 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相关业务的开展符合
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增长。上述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
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所作出的决
议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发放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1、我们审查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8 年度董事薪酬总额的议案》、《关于向股
东大会提交<关于 2018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及薪酬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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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酬水平,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绩效考核与奖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发放情
况无异议。


    六、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
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刘斌 龙翼飞 罗飞 彭沛然 梁琪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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