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19-04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解除限 售股份的数量为 1,583,950,9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2247%。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日期为 2019 年 5 月 13 日(因 2019 年 5 月 11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14 号文”核准,第一创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第一创业”)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 市。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970,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189,000,000 股。 2017 年 5 月 26 日,公司完成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转增完成后,公司股本由 2,189,000,000 股增加 至 3,502,400,00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3,502,400,000 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 的股份数量为 1,583,950,9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2247%。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熙昕宇”)、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集团”)、能兴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兴控股”,注:2016年11月16日,南海能兴(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经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其名称变更为“能兴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民集团”)承诺:所持 股份自第一创业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2)华熙昕宇承诺:华熙昕宇所持第一创业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比例不超过第一创业发行上市时华熙昕宇持有第一创业股份总数的25%,且减 持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华熙昕宇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将提前三 个交易日通知第一创业并予以公告,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 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 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内(含六个 月期满当日),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 行减持公告。 首创集团承诺:首创集团所持第一创业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比例 不超过第一创业发行上市时首创集团持有第一创业股份总数的25%,且减持价格 不低于每股净资产;首创集团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 日通知第一创业并予以公告,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 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 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内(含六个月期满 当日),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 公告。 能兴控股承诺:能兴控股所持第一创业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比例 不超过第一创业发行上市时能兴控股持有第一创业股份总数的50%,且减持价格 不低于每股净资产;能兴控股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 日通知第一创业并予以公告,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 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 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内(含六个月期满 当日),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 公告。 航民集团承诺:航民集团所持第一创业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比例 不超过第一创业发行上市时航民集团持有第一创业股份总数的50%,且减持价格 不低于每股净资产;航民集团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 日通知第一创业并予以公告,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 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 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内(含六个月期满 当日),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 公告。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华熙昕宇、首创集团、能兴控股、航民集团承 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 企[2009]94号)及《关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的批复》(京国 资产权[2012]102号)的规定,由公司国有股东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 下简称“全国社保基金”)持有的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保基金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 售义务。 华熙昕宇、首创集团、能兴控股、航民集团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书》中作出的其他承诺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 1,583,950,9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224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 5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质押股份数量 备注 序号 股东全称 (股) (股) (股) 1 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 539,718,400 539,718,400 524,718,400 注1 2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464,686,400 464,686,400 0 3 能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97,334,400 297,334,400 266,787,905 注2 4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47,171,786 247,171,786 0 5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 35,040,000 35,040,000 0 合 计 1,583,950,986 1,583,950,986 791,506,305 注 1:华熙昕宇和首创集团分别承诺,华熙昕宇/首创集团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自 2019 年 5 月 11 日起,至 2021 年 5 月 10 日止)减持其各自所持有的第 一创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减持比例不超过第一创业发行上市时华熙 昕宇/首创集团持有第一创业股份总数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 注 2:能兴控股和航民集团分别承诺,能兴控股/航民集团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自 2019 年 5 月 11 日起,至 2021 年 5 月 10 日止)减持其各自所持有的第 一创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减持比例不超过第一创业发行上市时能兴 控股/航民集团持有第一创业股份总数的 5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 5、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 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583,950,986 45.2247 -1,583,950,986 0 0 高管锁定股 0 0 - 0 0 首发后限售股 1,583,950,986 45.2247 -1,583,950,986 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918,449,014 54.7753 +1,583,950,986 3,502,400,000 100 三、总股本 3,502,400,000 100 0 3,502,400,000 100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