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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第一创业:2019年上半年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2019-08-24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上半年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或“公司”)2019 年
上半年在推进投资者保护工作方面重点开展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注重投资者回报,落实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根据盈利状况和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对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等情况,制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采用现金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后 3 年(含上市当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
利润的 20%。

    2019 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并实施了公司 2018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502,4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分配现金红利为 35,024,000.00 元,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分红标准和比例、实施期限等符
合法律法规和《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有关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9 年 7 月 5 日实
施完毕。


    二、合规披露信息,提高公司透明度

    2019 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要求,通过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
报》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文件共计 94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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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任何
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情形,确保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平,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有效的投资决策依据。同时,公司在官方网站
(www.firstcapital.com.cn)开设了“投资者关系”专栏,及时发布各类公告信息。


    三、加强投资者沟通,客观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通过日常沟通、现场调研、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交流互动,
力求客观传递公司价值。

    2019 年上半年,公司通过深交所“互动易”投资者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各
类 咨 询 18 次 ; 通 过 投 资 者 服 务 热 线 0755-23838868 及 投 资 者 专 用 邮 箱
IR@fcsc.com 回答投资者各类问询 131 次;参加天风证券“挖掘最好的资产”上
市公司交流会与机构投资者交流 1 次。

    2019 年 4 月 12 日,在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发布后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在
全景网深圳路演厅举办了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公司总裁王芳、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马东军、独立董事代表罗飞出席,通过网络直播方式回答
投资者提问 79 个。

    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秉承“合规披露,真诚沟通”的原则,
与各类投资者就公司发展战略、各项业务开展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投资者关注
的内容进行了沟通。

    公司还定期对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和归档,并将相关内容纳入《投
资者关系及信息披露月报》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持续优化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持续关注股东承诺履行,确保合法合规减持

    为充分保障公司上市后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发起人股东在公司上市前
就所持公司股份自愿锁定、股份减持、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
承诺。2019 年上半年,公司密切关注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确保上述承诺事项
得到严格履行。相关主要承诺及履行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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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熙昕宇”)、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首创集团”)、能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兴控股”)、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民集团”)4 家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发起人股东承诺: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履行情况:2019 年 5 月 13 日(因 2019 年 5 月 11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
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4 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发起人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解
除限售上市流通。4 家股东完成上述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二)关于锁定期满股份减持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华熙昕宇和首创集团分别承诺:“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比例不超过第一创业发行上市时本公司持有第一创业股份总数的 25%,且减持
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
易日通知第一创业并予以公告,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
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
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内(含六个月期
满当日),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
持公告。本公司承诺,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外,若本公司违反该项承
诺,将在第一创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
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能兴控股和航民集团分别承诺:“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比例不超过第一创业发行上市时本公司持有第一创业股份总数的 50%,且减持
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
易日通知第一创业并予以公告,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
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
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内(含六个月期
满当日),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
持公告。本公司承诺,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外,若本公司违反该项承
                                    3
诺,将在第一创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
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履行情况: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收到华熙昕宇和首创集团的减持
通知;2019 年 5 月 25 日,公司收到并披露了航民集团的减持计划,其拟在公告
披露之日起的 6 个月内(含 6 个月期满当日)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0,048,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2019 年 6 月 26 日,公司收到并披露了能
兴控股的减持计划,其拟在公告披露之日起的 6 个月内(含 6 个月期满当日)减
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05,072,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3%。4 家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发起人股东,均严格履行锁定期满股份减持的承诺,未发生
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为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公司 4 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发起人股东分别就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及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出具了“承
诺函”。

    华熙昕宇、能兴控股和航民集团分别承诺:与第一创业之间不存在损害第一
创业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的情形,不存在从事与第一创业(包括下属企业)
相竞争的业务。

    由于持本公司股权外还控股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创集团承诺:与第一
创业之间不存在损害第一创业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的情形;除控股首创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外不从事与第一创业(包括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
业务;不再新设或通过收购直接或间接控股或参股其他证券公司。

    履行情况:2019 年上半年,4 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发起人股东严格履
行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五、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发挥专业监督作用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决策中发挥的专业建议和监督作用,对于可
能影响中小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事项,充分听取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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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公司董事会设有 5 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下设的 5 个专门委员会中,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都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且其
成员中独立董事的人数都达到了 2/3。

    2019 年上半年,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 3 次公司董事会,勤勉尽责地审议所
有议案,对所有审议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公司 2019 年上半年取得独立董事针对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及关联交易、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
施、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等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共
13 份,确保内部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切实保障公司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六、完善股东大会安排,方便投资者参与

    2019 年上半年,公司认真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一创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规范公司股东大会
的召开程序和会议内容。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同时提供现场会议和
网络投票两种参会渠道,且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及时披露,确保全体投资者可以平等、有效地参与公司
治理,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当诉求。2019 年上半年,公司召开
的股东大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设有股东问答环节,确保中小投资者能够有机会与
公司管理层直接沟通,表达合理诉求,从而参与完善公司治理。

    未来,公司将继续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继续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
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切实做好投资者保护相关工作。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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