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3-31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我们作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
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发
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之前,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将上述事项提交
给我们进行事前审核的程序。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包括公司的关联法人北京首都创业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集团”),其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并签署《第
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构成关联交易。首创集团作为公司现有股东,
其认购行为表明其对公司未来的良好预期及对公司长期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与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其交易价格合理、公
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侵害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4、我们一致认可上述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宜,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表决
时,相关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刘斌 龙翼飞 罗飞 彭沛然 梁琪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