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联席保荐机构”)作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联席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就第一创业非公开发行 部分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24 号)核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北 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 展基金(有限合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唐天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等 9 家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00,000,000 股。上述非 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中,北京首都 创业集团有限公司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48 个月,其余 8 名股东限售期 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 2020 年 7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 月 21 日。非公 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未有派发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情况。截至本核查意见 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4,202,400,000 股,其中限售股总数为 700,00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6.6571%。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8 名股东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京国瑞 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唐天树、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浙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作出股份锁定承诺: “本公司(认购对象)/人作为合规投资者参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监管规定,本公 司(认购对象)/人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第一创业非公开发行新股上市 之日起 6 个月内不予转让,特申请将本公司(认购对象)/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过程中认购的第一创业股票进行锁定处理,锁定期自第一创业非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满 6 个月。 本公司(认购对象)/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时,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 述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 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 月 22 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 63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991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 8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序号 股东全称 (股) (股) 1 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210,119,900 210,119,900 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 2 210,119,900 210,119,900 限合伙) 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000,000 45,000,000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序号 股东全称 (股) (股) 4 唐天树 34,760,201 34,760,201 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333,333 33,333,333 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333,333 33,333,333 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33,333,333 33,333,333 8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0 30,000,000 合 计 630,000,000 630,00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700,000,000 16.6571 -630,000,000 70,000,000 1.6657 高管锁定股 0 0 - 0 0 首发后限售股 700,000,000 16.6571 -630,000,000 70,000,000 1.665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502,400,000 83.3429 +630,000,000 4,132,400,000 98.3343 三、总股本 4,202,400,000 100 0 4,202,400,000 100 五、联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联席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 司经核查后认为: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 承诺; 3、第一创业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对第一创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 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部分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姚 政 高 瑾 妮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勇 尹 航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