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1-04-02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第一创业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姚政 联系电话:0755-88309300
保荐代表人姓名:高瑾妮 联系电话:010-66232333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勇 联系电话:010-63212099
保荐代表人姓名:尹航 联系电话:010-6321208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
是
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
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1-3-26
详细介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监督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等相关法律法规框架体系,对募集资金使
用的具体要求进行了讲解和疑问解答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公司股东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熙昕宇”)于 2014 年 4 月出
具《关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IPO 相关事项的承诺函》,承诺所持股
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比例不超
过公司发行上市时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1.股份限售期满后减持意向承 25%,即 134,929,600 股。2019 年 5
否
诺 月 13 日,华熙昕宇持有的公司股票限
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自 2019 年 9 月 3
日至 2020 年 7 月 6 日,华熙昕宇通过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共减持公司股票
134,929,600 股。2020 年 7 月 7 日至 8
日,华熙昕宇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
换公司债券(第一期)持有人实施换股,
华熙昕宇被动减持 79,617,834 股,导致
华熙昕宇超出承诺可减持数量
79,617,834 股。
深圳证监局就该事项对华熙昕宇出具
关注函,深交所对华熙昕宇予以通报批
评处分。股东华熙昕宇在收到关注函和
处分后,组织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进一步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
习,表示未来会在执行承诺过程中充分
考虑各类情况,审慎履行已作出的相关
承诺。
2.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
是 不适用
易的承诺
3.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摊薄
是 不适用
即期回报的相关情况的承诺
4.公司 IPO 期间信息披露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保证招股意向书信息披
是 不适用
露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6.公司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7.不减持第一创业股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股份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9.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
是 不适用
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
不适用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
司关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姚政 高瑾妮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
司关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勇 尹航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