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创金合信向其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3-24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2-01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创金合信向其全资子公司贷款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审议情况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创金合信向创金大厦项
目增加投资并向创金大厦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创金
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金合信”)根据开发建设其总部大厦(以
下简称“创金大厦”)项目的需要,以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创基实业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创基实业”)为借款主体,向银行申请创金大厦项目开发贷款,
金额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 20 年,专项用于创金大厦项目开发建设,
并以创金大厦项目土地、在建工程及建成后的物业用于创金大厦项目贷款的抵押
担保,同时创金合信为创基实业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
第三方差额补足承诺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登载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创金合信拟向其全资
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2 年 3 月 22 日,创基实业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以下简
称“中行罗湖支行”)签署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2022 年圳中银罗司
借字第 00009 号),约定由中行罗湖支行向创基实业发放固定资产贷款 8 亿元,
期限 15 年。为担保《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同日,创基实业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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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罗湖支行签署了《抵押合同》(编号:2022 年圳中银罗抵字第 004 号),创基
实业将其享有合法处分权的土地(宗地号 T201-0118)设立抵押担保;且创金合信
向中行罗湖支行出具了《流动性支持函》,同意为创基实业的上述借款提供必要
的流动性支持。
三、相关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抵押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2、抵押人:深圳市创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3、抵押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情
形下,下同)违约而给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4、抵押物清单
评估 所有权/使用权归属
编号 抵押物名称 数量 所在地 登记机关
价值 (权利凭证号码)
2022 年圳中 宗地号
粤(2021)深圳市不 深圳市不动
银罗抵字第 T201-0118 的 1 / 深圳市
动产权第 0083354 号 产登记中心
004 号 土地
5、抵押物概况
是否存在抵押、 是否涉诉、
抵押物名 已计提折
类别 质押或者其他 仲裁、查封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称 旧、减值
第三人权利 或司法冻结
宗地号 土地
T201-0118 使用 存在抵押 否 61,491 万元 1,281 万元 60,210 万元
的土地 权
注:相关数据为截至 2022 年 2 月底的情况。
(二)《流动性支持函》的主要内容
2022 年 3 月 23 日,创金合信向中行罗湖支行出具《流动性支持函》,主要内
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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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创基实业与中行罗湖支行签署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中行
罗湖支行向创基实业提供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人民币 80,000 万元,基于以上情况,
创金合信承诺如下:
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根据上述《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向创
基实业发放的任何一笔或多笔借款,若截止借款期限届满日(含提前到期),借
款人仍存在应付未付的借款本息,则创金合信自愿无条件为借款人提供必要的流
动性支持。……若创金合信违反相关约定,中行罗湖支行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
宣布借款人违约等措施。
本函未经中行罗湖支行书面同意,不可撤销或进行任何修改,本函自创金合
信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控股子公司创金合信向其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5.74%。
除此之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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