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第一创业: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沛然)2022-03-29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沛然)

       作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本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创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审
慎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
各项议题,并按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2021 年 6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报告期内,本人为公司
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投资与发展委
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对公司有关
事项进行充分了解后,提出合理化建议,发表专业、独立的意见,审慎行使表决
权。
       我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
程序。本人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
权票。
       2021 年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
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董事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姓名 应参加董 会次数(含视频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大会
       事会次数   方式)       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次数
彭沛然     9          8          1          0      0          否         2


                                        1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第三届董事会投资与发展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计委员会
会议 2 次,参加第四届董事会投资与发展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
       三、年度履职情况
       2021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
在认真学习监管政策、会前多渠道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审阅提交的各项议题,
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了充分的独
立性。
       (一)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本着客观公正、勤勉尽责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
大中小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按照法定程序就有关事项出具事前认可意见、独
立意见。本人发表的所有独立意见均已通过公司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如下:
       1、关联交易事项
       2021 年 3 月 12 日、3 月 26 日,我本人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他独立董事就
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先后发
表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2、利润分配事项
       2021 年 3 月 26 日,我本人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他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
       2021 年 3 月 26 日我本人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他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事项
       (1)2021 年 3 月 26 日,我本人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他独立董事就 2020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
致的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8 月 25 日,我本人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其他独立董事就 2021
年 1-6 月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
的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
    5、公司聘请审计机构事项
    2021 年 3 月 12 日、3 月 26 日,我本人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他独立董事就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先后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
立意见。
    6、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
    (1)2021 年 3 月 26 日,我本人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他独立董事分别就
续聘公司总裁以及续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和首席信
息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6 月 7 日,我本人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他独立董事分别就推
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1 年 6 月 7 日,我本人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他独立董事分别就公
司变更董事会秘书、聘任副总裁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2021 年 3 月 26 日,我本人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他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
2020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总额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绩效薪
酬的议案》《关于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 2020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及
薪酬情况的说明>的议案》等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年度审计工作方面
    2021 年,公司根据证监会和深交所有关上市公司监管要求,严格开展审计
相关工作。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本人保证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履职,做
到审计前后与会计师充分沟通,听取会计师对年度审计工作的汇报;通过视频会
议、审阅资料等方式,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提出相关建议,确保公司年度审
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方面
    1、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监督
    2021 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及时获取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及行业其他相关信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
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形成有效的沟通机制,能够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管理、合规


                                    3
管理及风险控制等工作情况;通过审阅定期报告、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等资料,了
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持续关注媒体、网络关于公司的报道,掌握公司动态。我
认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能够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与
公司的沟通渠道畅顺及时,不存在任何障碍。
    2、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监督
    2021 年,本人积极协助并跟踪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第一创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
检查。我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能够公平对待和有效
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3、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1 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
回报规划》有关规定制定并实施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我认为,公司利润
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内部控制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2021 年,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认为,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和效果,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
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到有效的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公司已经建
立起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
    5、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其他工作
    2021 年,本人持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促使投资
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畅通,促进公司透明度持续提升。本人不断加强对新
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督促公司持续完善公司治理,
及时修订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制度;本人积极参加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和公
司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进一步了解证券市场发展现状与趋势,增强规范运作
意识与风险意识,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专
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持续提升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质量。我认为,公司能


                                   4
够从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努力提升经营能力,报告期内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的行为。
    四、其他事项
    2021 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议案提出异议,未单
独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亦未独立聘请外部审
计机构或咨询机构。
    五、个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thomas@venturousgroup.com
    以上是本人在 2021 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报告。在 2022 年,本人将继
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审慎地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通过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以及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为保障公司董事会
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出应有的贡献。


                                                    独立董事:彭沛然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