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光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27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3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或“会议”),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与会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朱建、沈
田丰、吴建华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平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年产 30 万台伺服电机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投资年产 30 万台伺服电机项目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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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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