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光股份:更正公告2018-02-27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0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4 日在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站(www.cninfo.com.cn)上发布《2017 年度业绩
快报》(公告编号:2018-009)。经事后审核发现,因工作人员疏忽,上述公
告中的部分内容需予以更正,相关内容如下:
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更正前: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6874.3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8.94%,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761.0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7.68%。
更正后: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6,874.3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8.9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756.7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7.63%。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2017 年度业绩快报》的其他内容不变。以上更正
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披露文件的审核
工作,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