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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微光股份: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18-03-16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或“保荐机构”)作
为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光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
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微光股份
填写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以下简称“《自查表》”)进
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内控规则落实情况

    微光股份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检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
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内部控
制的检查和披露情况等,并重点检查了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募集资金管理、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的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根据检查结果,填
写了《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措施

    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会议的相关资料、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以
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查看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底稿、报
告及其他相关资料、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部、内部审计
部等部门进行访谈等方式,结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等有关规定,对微光股
份填写的《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微光股份已按相关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
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公司的自查表真实反映了微光股份当前的内部控制规则的
落实情况;微光股份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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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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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刚




                                       方蔚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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