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6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经事后 核查,由于工作人员疏忽,上述公告中的部分内容需予以更正,相关内容如下: 更正前: 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更正后: 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邵国新董事委托张为民董事 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对于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不便,公司深 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见谅。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内部审核工作,提高信息 披露质量,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