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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微光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8-20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6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8 年 8 月 7 日以书
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与会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
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俞翔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则、规
范性文件及《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64)。

    2、《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
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18-067)。

    3、《关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项目预计达产时间符合
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助于公司对项目建设进行合理安排和调度。本次调整根
据目前市场环境和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实施,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
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损
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行调整。具体内
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终止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 2017 年 3 月推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后,由于宏观经济、市场环
境及有关政策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公司股票价格发生了较大的波动,原激励计划
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公司董事会经审慎论证后拟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 395,500 股。经核查,公司本次终止实
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
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
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 395,5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6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7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