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光股份: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08-20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1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决定于 2018 年 9 月 13 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8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9 月 13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8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9 月 12 日下午 15:00—
2018 年 9 月 13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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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 年 9 月 7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中路 365 号公司一楼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延期的议案》;
2、审议《关于终止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审议《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第 2、3 项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 1—3 项议案,除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其他股东
的投票情况将进行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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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
时报》的相关公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 年 9 月 11 日(星期二:09:30~11:30,14:00~16:00)
3、登记地点: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中路 365 号公司 5 楼证券办公
室
4、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
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
件二)、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
凭证;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
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
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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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雅琴
联系电话:0571-86240688
联系传真:0571-89165959
联系邮箱:sevice31@wgmotor.com、sevice37@wgmotor.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中路 365 号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办公室
邮政编码:311100
六、备查文件
1、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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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2801”,投票简称为“微光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该列打钩的栏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延期的议案》 √
《关于终止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
2.00 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
案》
3.00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9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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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1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13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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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
况如下:
序号 会议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关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延期的议案》
《关于终止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
2
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投票说明:
1、在表决结果栏内的“赞成”、“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
单位印章。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做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事项有两项以上指示的,
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署: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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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至 2018 年 9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微光股份(股
票代码:002801)股票,现登记参加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
人股东名称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法定
码/法人股东营业执
代表人姓名
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
代理人姓名
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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