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光股份: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8-25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
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
会议”或“会议”),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平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半年度报
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30),《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
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021 年半年度母公司净利润 102,032,291.77 元(未经审计),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726,667,790.18 元,减去 2020 年度实际利润分配现金股利 45,926,400.00 元,2021 年 6 月 30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782,773,681.9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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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229,632,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5,926,40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
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符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
回报规划》,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
海证券报》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1)。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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