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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微光股份:2021年度述职报告(沈建新)2022-03-23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本人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
求,忠实履行职责,准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2021 年 12 月 1 日,本人作为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了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个人情况进行了说明,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出席了
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加各议题
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均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投了赞成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
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在 2021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相关事项、全资子公司杭州微光技术有限公司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参与竞拍浙江马尔风机
有限公司 51%股权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事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
审议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进行调查的情况

    本人自 2021 年 12 月入职后,就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和内部控制等情况与公司
积极沟通,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全资子公司杭州微光技术有限公司通过浙江产权交易
所参与竞拍浙江马尔风机有限公司 51%股权事项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等相关人员
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媒体有关公司的报道,了解公司
的经营和治理情况,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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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且担任了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2021 年 12 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推选,本人按照相关规定主持了 1 次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推举了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切实履行了职责。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了提名委员会会议,选举了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
集人并认真核查了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了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本人自 2021 年 12 月 1 日入职后,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
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
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
和检查,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治理情况

    根据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及监管部门相关文
件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
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三)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查阅了公司上市以来发布的公告,了解公司信
息披露情况。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
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
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培训,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
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
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22 年,本人将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积极学习证券相关法律、法规,运
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健康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认真履行职责,为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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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独立董事:沈建新
                                                     2022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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