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 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无 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29,632,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微光股份 股票代码 002801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何思昀 王楠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经济开发区兴中路 365 号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经济开发区兴中路 365 号 传真 0571-89165959 0571-89165959 电话 0571-86240688 0571-86240688 电子信箱 service36@wgmotor.com service37@wgmotor.com 第 1 页 共 5 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主要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电机、风机、微特电机、驱动与控制器、机器人与自动化装备、泵、新能源汽车零部件 的研发、生产、销售。 2)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为冷柜电机、外转子风机、ECM电机、伺服电机。产品具有广泛的应用空间,冷柜电机、 外转子风机、ECM电机主要应用于制冷、空调、暖通等领域;伺服电机主要应用于纺织机械、工业自动化、 机器人等领域。 (2)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 微特电机是工业自动化、办公自动化、智能家居、武器装备自动化必不可少的关键基础机电组件。电 机、风机、微特电机的用途非常广泛,几乎涉及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随着世界经济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 水平的提高,我国电机、风机、微特电机行业处于较快发展阶段。 2)周期性特点 电机、风机、微特电机的应用需求会受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行业已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优势。随着 技术进步,应用范围更加广泛,产品更新换代、能效升级的需求更加强烈,仍处于较快发展的大周期中。 3)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 公司专注电机、风机、微特电机行业20多年。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工 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拥有国家认可实验室、省级研发中心,参与《精密外转子轴流风机通用规 范》、《小功率电动机 第22部分:永磁无刷直流电动机试验方法》、《电机在一般环境条件下使用的湿热试 验要求》等国家标准的起草修订。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第 2 页 共 5 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其他原因 单位:元 本年末 2020 年末 比上年 2019 年末 2021 年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1,584,251,560.80 1,388,676,087.76 1,388,676,087.76 14.08% 1,229,511,273.56 1,229,511,273.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336,678,339.45 1,173,723,849.95 1,173,723,849.95 13.88% 1,015,175,788.10 1,015,175,788.10 东的净资产 本年比 2020 年 上年增 2019 年 2021 年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1,111,608,014.87 798,194,758.98 798,194,758.98 39.27% 794,243,592.45 794,243,592.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54,429,191.28 193,443,120.67 193,443,120.67 31.53% 165,307,791.62 165,307,791.62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96,393,338.07 150,297,502.18 150,297,502.18 30.67% 135,845,039.70 135,845,039.70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76,723,498.61 131,817,899.51 131,817,899.51 34.07% 150,191,268.31 150,191,268.31 金流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 1.11 1.26 0.84 32.14% 1.4 0.72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1.11 1.26 0.84 32.14% 1.4 0.72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20.21% 17.72% 17.72% 2.49% 17.53% 17.53% 益率 注:报告期内公司以总股本 153,088,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 229,632,000 股。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按最新股本调整并列报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229,925,038.20 294,481,571.32 269,990,789.41 317,210,615.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0,110,680.87 62,903,996.51 66,021,901.22 85,392,612.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4,247,645.40 50,849,525.10 60,422,921.98 50,873,245.59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029,563.30 69,705,105.26 60,152,211.03 86,895,745.62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第 3 页 共 5 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 年度报告披露日 报告期末普 报告期末表决 日前一个月末 前一个月末表决 通股股东总 15,009 13,159 权恢复的优先 0 0 普通股股东总 权恢复的优先股 数 股股东总数 数 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何平 境内自然人 39.38% 90,417,600 67,813,200 邵国新 境内自然人 25.31% 58,125,600 43,594,200 杭州微光投 境内非国有 资合伙企业 4.69% 10,764,000 0 法人 (有限合伙) 张为民 境内自然人 2.81% 6,458,400 0 胡雅琴 境内自然人 1.41% 3,229,200 3,229,200 何思昀 境内自然人 1.41% 3,229,200 2,421,900 邹海元 境内自然人 0.46% 1,049,825 0 #秦永水 境内自然人 0.45% 1,028,447 0 刘中国 境内自然人 0.44% 1,000,076 0 #李存德 境内自然人 0.36% 816,800 0 控股股东何平和自然人股东胡雅琴为夫妻关系,自然人股东何思昀为何平和胡雅琴之女,上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述三大股东存在一致行动的可能性。第二大股东邵国新和第四大股东张为民为夫妻关系,上 动的说明 述两大股东存在一致行动的可能性。公司未知其他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秦永水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1,028,447 股;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李存德通过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 说明(如有) 证券账户持有 766,800 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第 4 页 共 5 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 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杭州祥和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合计人民币3,6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杭州友 成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吕明; 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收到杭州祥和实业有限公司原股东冯金祥、冯罗平、冯建平(以下简称“杭州 祥和原股东”)2019年度剩余业绩补偿款25,236,207.43元。公司与杭州祥和原股东签订的《股权收购暨增资 协议》及其配套文件项下业绩承诺、业绩补偿义务及其他责任均已履行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及收到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8)。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平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第 5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