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微光股份:关于对江苏优安时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2022-10-26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江苏优安时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1 年 12 月,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江拓安时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拓安时公司”)、泰州安时新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安时新能合伙企业”)共同投资江苏优安时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安时公司”

或“标的公司”),优安时公司注册资本由 1,500 万元人民币增至 6,000 万元人民币。2022

年 8 月,优安时公司干法磷酸铁锂产线落成,开始试生产,并对外送样形成小规模销售,为

推动优安时公司快速实现规模生产,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公司董事会同意以自有资

金对优安时公司增资 4,000 万元人民币并签署《增资协议》。本次增资完成后,优安时公司

注册资本由 6,000 万元人民币增至 10,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认缴出资额由 1,200 万元人民币

增至 5,200 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由 20%增至 52%,优安时公司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处理增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签署等事

项。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江苏优

安时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此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同日,公司与拓安时公司、安时新能合伙企业、优安时公司在公

司签署了《增资协议》。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一)浙江拓安时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浙江拓安时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MA7DRX2L3J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姜立娜

                                      第 1 页 共 4 页
    5、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6、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九华路 1 号 9 幢 1 楼 066 号工位
    7、主营业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
    8、实际控制人:吴雪峰
    9、股权结构:吴雪峰持股 70%、杭州拓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30%。
    10、拓安时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泰州安时新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名称:泰州安时新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91MA274JAG5U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吴雪峰
    5、出资额:1000 万元人民币
    6、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凰西路 168 号 3 号楼 304
    7、主营业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8、实际控制人:吴雪峰
    9、股权结构:吴雪峰持股 68%、何小龙持股 10%、金传洪持股 9.14%、郭斌持股 7.14%、
赵奇持股 5.72%。
    10、安时新能合伙企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优安时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3MA278RC27X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吴雪峰
    5、住所:泰州市海陵区泰盛路东侧、济川东路北侧厂房 B 区
    6、成立日期:2021 年 10 月 20 日
    7、营业期限:2021 年 10 月 20 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
用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
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第 2 页 共 4 页
       9、注册资本 6,000 万元人民币,实缴金额 1,530 万元。
       10、优安时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优安时公司章程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12、优安时公司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二)标的公司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                         本次增资后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      持股比例               认缴金额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方式
                             (万元)         (%)                 (万元)       (%)
泰州安时新能科技合伙企业
                             3,060              51      货币      3,060         30.6          货币
        (有限合伙)
 浙江拓安时科技有限公司      1,740              29      货币      1,740         17.4          货币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200              20      货币      5,200          52           货币

            合计             6,000           100                  10,000        100

       (三)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459.03                              1500.14
        负债总额                        125.75                                0.04
         净资产                         1333.29                              1500.11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5.95                                 0.00
         净利润                         -196.82                               0.11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浙江拓安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泰州安时新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丙方”)

       丁方:江苏优安时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丁方”或“目标公司”)

       (一)增资方案
       1、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甲方按 1 元/股对目标公司增资 4,000 万元。本次增资后目标
公司注册资本由 6,000 万元增加到 1 亿元,其中甲方认缴注册资本增加至 5,200 万元。
       2、各方一致同意,甲方本次新增认缴出资 4,000 万元,甲方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缴
足。

       (二)工商变更



                                           第 3 页 共 4 页
    各方一致同意,应于本协议生效后 15 日内办理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手续。

    (三)公司管理

    目标公司及全体股东应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相关规定以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经营、依法管理公司。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协议各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经守

约方催告后 15 日内仍未采取有效补救措施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

承担赔偿责任。

    (五)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

经协商仍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且甲方董事会就本次增资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后,优安时公司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对外投资

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的风险

    优安时公司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

存在实施进度以及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第 4 页 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