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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微光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3-29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等

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

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与会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继生

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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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年度

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0),《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

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

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运行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财

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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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2022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对利润

分配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

《上海证券报》的《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

《上海证券报》的《关于拟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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