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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微光股份: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胡小明)2023-03-29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本人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
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准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
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出席了公
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出席会议前,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
积极参加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对各次
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投了赞成票。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本人在 2022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就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就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
立意见。
    2、本人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就公司对外投资设
立泰国子公司、新增年产 670 万台(套)ECM 电机、风机及自动化装备项目建设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3、本人在 2022 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就公司继续开展商
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人在 2022 年 8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就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为公司 2022 年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
审议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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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度,本人就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和内部控制等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的
汇报并进行讨论,重点关注公司理财中的房地产信托计划延期事项,听取公司理财小组成员
的定期汇报,关注国家层面对房地产行业纾困政策导向,参与回应各方关切;关注新增年产
670 万台(套)ECM 电机、风机及自动化装备项目建设事项的可行性分析、落地和建设进展
情况;本人一直与公司管理层、其他独立董事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其他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媒体有关公司的报道,了解公司的经营和治理情况,为董事会决
策提供参考和建议。
     四、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且担任了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召集人。
    2022 年度,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按照相关规定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
认真考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任职情况及工作表现,切实履行了职责。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了审计委员会会议,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安排与进
度等进行沟通,认真审阅和分析公司提供的各项经营资料,对公司定期报告、续聘 2022 年
度审计机构、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
审计室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
实履行了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
认真审核,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
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治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和要求,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审核公
司相关资料并提出改进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
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三)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
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
理解,积极参加培训,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
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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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

    六、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23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积极学习证券相关法律、法规,
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健康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认真履行职责,为董
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独立董事:胡小明
                                                    2023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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