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银行: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3-15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拟提
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的议案》和《关于聘请 2019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如下:
一、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公司已就本次与公司关联方的日常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充分、有效的
沟通,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资料已取得我们的认可,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本次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因公司
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由交易方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
均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聘请 2019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
可证和 A 股企业审计资格,执业纪律良好。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
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外
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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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青 耿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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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斌 林雷
2019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