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银行:独立董事关于选举公司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9-04-09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选举公司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以
及《江苏江阴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江
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我们认真审议公司《关于增补第六
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聘任行长的议案》,在充分了解被聘
任人员资格条件、经营和管理经验、业务专长等情况的基础上,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独立董事职责,我们对公
司原董事、行长任素惠女士的离职原因进行了核查,认为其离职原因
与实际情况一致,其离职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同意任素惠女士辞去董事及行长等职务。
二、董事会提名宋萍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聘任宋萍为公司行长,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届满。本次董事会审议表决上述议案,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以及《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经审阅上述董事候选人及拟聘人员的履历材料,我们认为:
上述人员具备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与其行使
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四、我们同意《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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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按规定董事候选人及新聘任行长须经银保监部门核准任职资
格。
独立董事:朱青 耿强 乐宜仁 林雷
2019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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