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银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3-31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 青)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
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本人出席共 7 次,其中
现场出席 2 次,以通讯方式(因疫情防控需要采用视频会议方式)参
加会议 5 次,共审议通过 71 项议案;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 2 次,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2 次,
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 2 次,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
议 2 次,本人作为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和
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专委会会议。
本人对 2020 年度提交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并以
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
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
程序,合法有效。对于本人参加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及其
1
他事项,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
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
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要求,恪
尽职守、勤勉尽职,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1、2020 年 3 月 27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议案内容,发表了《关于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19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19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0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以及《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4 月 24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议案内容,发表了《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3、2020 年 5 月 6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议
案内容,发表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4、2020 年 5 月 27 日,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议
案内容,发表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5、2020 年 8 月 25 日,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议
案内容,发表了《关于制订<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费用管理办法>
2
的独立意见》和《关于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办公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两次参加公司的调研活动,并在董事会会议期
间积极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
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经董事会决策
的重大事项,详实听取有关汇报,并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作为董事
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遵守各专门
委员会的工作细则,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履行各自所属委员
会的职责,切实维护了中小投资者利益。
四、在年度报告及会计师选聘工作中履行应尽职责,发挥重要作
用
在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
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发挥了重要的监督审核职责。听取管理层
关于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全面汇报,并进行实
地调研考察。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并与年审注册
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维护审计的独立性,确保审计报
告全面反映本行真实情况。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履行职责,对于需经董事会审议
的议案,事先进行认真地审核,深入了解有关议案情况,独立、审慎、
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日
常工作中,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3
所颁布的各项规定,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
能力。在此基础上,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关注媒体对
公司的报道,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公司,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
3、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4、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5、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声明与
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在新的一年中,本人将继续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本着诚信与
勤勉的精神,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的沟通与交流,
持续加强学习,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进一步提升履职的专业水
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朱青
二〇二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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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 凯)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
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本人在被选举为独立董
事后出席应出席的 4 次董事会,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 1 次,其中
现场出席 3 次,通过视频方式参加 1 次,共审议通过 31 项议案;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 5 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 3
次,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七届董事
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应当出席的 3 次战略发展委员会
及 1 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本人对 2020 年度提交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并以
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
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
程序,合法有效。对于本人参加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及其
5
他事项,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
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
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要求,恪尽职
守、勤勉尽职,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0 年 5 月 27 日,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议
案内容,发表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8 月 25 日,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议
案内容,发表了《关于制订<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费用管理办法>
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办公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参加两次公司调研,并在董事会会议期间积极
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
作方面的汇报,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
事项,详实听取有关汇报,并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作为董事会提名
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遵守各专门
委员会的工作细则,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履行各自所属委员
会的职责,切实维护了中小投资者利益。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履行职责,对于需经董事会审议
的议案,事先进行认真地审核,深入了解有关议案情况,独立、审慎、
6
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日
常工作中,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颁布的各项规定,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
能力。在此基础上,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关注媒体对
公司的报道,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公司,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
五、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
3、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4、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5、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声明与
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在新的一年中,本人将继续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本着诚信与
勤勉的精神,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的沟通与交流,
持续加强学习,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进一步提升履职的专业水
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周凯
二〇二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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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乐宜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
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本人出席共 7 次,其中
现场出席 4 次,以通讯方式(因疫情防控需要采用视频会议方式)参
加会议 3 次,共审议通过 71 项议案;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 2 次,第六届提名及薪酬委员会会议 2 次,
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 2 次,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及薪
酬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主任委
员、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和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
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
全部专委会会议。
本人对 2020 年度提交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并以
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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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
程序,合法有效。对于本人参加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及其
他事项,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
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
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要求,恪
尽职守、勤勉尽职,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1、2020 年 3 月 27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议案内容,发表了《关于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19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19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0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以及《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4 月 24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议案内容,发表了《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3、2020 年 5 月 6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议
案内容,发表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4、2020 年 5 月 27 日,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议
案内容,发表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9
5、2020 年 8 月 25 日,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议
案内容,发表了《关于制订<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费用管理办法>
的独立意见》和《关于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办公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两次参加公司调研活动,并在董事会会议期间
积极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
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经董事会决策的
重大事项,详实听取有关汇报,并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作为第六届
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第七届董
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委员,本人严
格遵守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履行
各自所属委员会的职责,切实维护了中小投资者利益。
四、在年度报告及会计师选聘工作中履行应尽职责,发挥重要作
用
在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
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发挥了重要的监督审核职责。听取管理层
关于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全面汇报,并进行实
地调研考察。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并与年审注册
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维护审计的独立性,确保审计报
告全面反映本行真实情况。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履行职责,对于需经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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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事先进行认真地审核,深入了解有关议案情况,独立、审慎、
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日
常工作中,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颁布的各项规定,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
能力。在此基础上,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关注媒体对
公司的报道,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公司,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
3、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4、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5、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声明与
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在新的一年中,本人将继续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本着诚信与
勤勉的精神,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的沟通与交流,
持续加强学习,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进一步提升履职的专业水
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乐宜仁
二〇二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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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林 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
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本人出席共 7 次,其中
现场出席 4 次,以通讯方式(因疫情防控需要采用视频会议方式)参
加会议 3 次,共审议通过 71 项议案;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2 次,第六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 2
次,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2 次,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
委员会会议 2 次,本人作为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
员和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全
部专委会会议。
本人对 2020 年度提交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并以
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
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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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合法有效。对于本人参加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及其
他事项,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
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
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要求,恪
尽职守、勤勉尽职,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1、2020 年 3 月 27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议案内容,发表了《关于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19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19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0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以及《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4 月 24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议案内容,发表了《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3、2020 年 5 月 6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议
案内容,发表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4、2020 年 5 月 27 日,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议
案内容,发表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5、2020 年 8 月 25 日,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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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内容,发表了《关于制订<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费用管理办法>
的独立意见》和《关于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办公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两次参加公司的调研活动,并在董事会会议期
间积极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
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经董事会决策
的重大事项,详实听取有关汇报,并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作为第六、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本人
严格遵守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履
行各自所属委员会的职责,切实维护了中小投资者利益。
四、在年度报告及会计师选聘工作中履行应尽职责,发挥重要作
用
在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
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发挥了重要的监督审核职责。听取管理层
关于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全面汇报,并进行实
地调研考察。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并与年审注册
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维护审计的独立性,确保审计报
告全面反映本行真实情况。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履行职责,对于需经董事会审议
的议案,事先进行认真地审核,深入了解有关议案情况,独立、审慎、
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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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工作中,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颁布的各项规定,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
能力。在此基础上,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关注媒体对
公司的报道,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公司,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
3、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4、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5、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声明与
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在新的一年中,本人将继续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本着诚信与
勤勉的精神,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的沟通与交流,
持续加强学习,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进一步提升履职的专业水
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林雷
二〇二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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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耿 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
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本人出席在任内应当出
席的全部 3 次董事会,共审议通过 40 项议案;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提名及薪酬委员会会议 3 次,关联交易与控制委员会会议 4 次,本人
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第六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
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亲自出席了应当出席的 2 次提名及薪酬委员会会
议及 2 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直至公司 2020 年 5 月 27 日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
本人对 2020 年度提交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
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
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
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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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有效。对于本人参加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本
人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
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要求,恪
尽职守、勤勉尽职,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1、2020 年 3 月 27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议案内容,发表了《关于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19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19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0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以及《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4 月 24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议案内容,发表了《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3、2020 年 5 月 6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议
案内容,发表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办公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关联
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遵守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以认
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履行各自所属委员会的职责,切实维护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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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投资者利益。
四、在年度报告及会计师选聘工作中履行应尽职责,发挥重要作
用
在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
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发挥了重要的监督审核职责。听取管理层
关于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全面汇报,并进行实
地调研考察。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并与年审注册
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维护审计的独立性,确保审计报
告全面反映本行真实情况。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履行职责,对于需经董事会审议
的议案,事先进行认真地审核,深入了解有关议案情况,独立、审慎、
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日
常工作中,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颁布的各项规定,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
能力。在此基础上,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关注媒体对
公司的报道,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公司,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
3、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18
4、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5、经自查,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满足独立性的相关
规定,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
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耿强
二〇二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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