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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阴银行:章程修订对照表(2021年3月)2021-03-31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1 年 3 月)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依据


    第二条 本行系依据《公司法》、       第二条 本行系依据《公司法》、

《商业银行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    《商业银行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本行经中国人民银    的股份有限公司。本行经中国人民银

行(银复[2001]198 号)文批准,由    行(银复[2001]198 号)文批准,由

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    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
                                                                           --
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以发起方式设立; 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以发起方式设立;

本行目前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本行目前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登记,并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登记,并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320000732252764N 的《营业执 为 91320000732252764N 的《营业执

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十三条 本行根据业务发展需
    第十三条 本行根据业务发展需
                                    要,经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
要,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会(下称“中国银保监会”)批准,
(下称“中国银监会”)批准,可在                                           --
                                    可在境内外依据我国和相关国家或
境内外依据我国和相关国家或地区
                                    地区法律法规之规定,设立分支机
法律法规之规定,设立分支机构。
                                    构。

第二十条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
                                    第二十条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
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并经公司登
                                    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并经公司登
记机关核准,本行经营范围是:
                                    记机关核准,本行经营范围是:
(一)吸收公众存款;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已取得监管机构批
(三)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
                                    (三)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
与贴现;                                                                复文件
                                    与贴现;
(四)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
                                    (四)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
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
                                    务,证券基金销售,代理发行、代理
债券,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
                                    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银行卡业
服务与担保;
                                    务,提供信用证服务与担保;
(五)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

                                            1
(六)从事同业拆借;                (五)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
(七)提供保管箱服务;              (六)从事同业拆借;
(八)外汇存款;                    (七)提供保管箱服务;
(九)外汇贷款;                    (八)外汇存款;
(十)外汇汇款;                    (九)外汇贷款;
(十一)外币兑换;                  (十)外汇汇款;
(十二)结汇;                      (十一)外币兑换;
(十三)售汇;                      (十二)结汇;
(十四)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 (十三)售汇;
(十五)代客外汇买卖业务;          (十四)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
                                    (十五)代客外汇买卖业务;
    (十六)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批准的其他业务。                        (十六)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三十七条 本行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行股份 5%以

                                    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行股票或者

    第三十七条 本行董事、监事、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之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行股份 5%以     日起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之日

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行股票在买    起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的收益

入之日起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   归本行所有,本行董事会应当收回其

之日起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的   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
                                                                         《证券法(2019 年
收益归本行所有,本行董事会将收回    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
                                                                         修订)》第四十四条
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    的,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

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     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制。
                                    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

    ……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

                                    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

                                    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



                                            2
                                       ……


                                       第五十九条 本行股东大会由全

                                   体股东组成,是本行的权力机构,依

                                   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本行的经营方针和投

                                   资计划;

    第五十九条 本行股东大会由全        ……

体股东组成,是本行的权力机构,依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法行使下列职权:
                                   部门规章或本行章程规定应当由股

    (一)决定本行的经营方针和投   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市公司章程指
资计划;                                                                引(2019 年修订)》
                                       本行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

    ……                           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的法定职权。股东大会授权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
部门规章或本行章程规定应当由股
                                   使其他职权的,应当符合法律、行政
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其他相关规定和本行章程、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授权原则,并明

                                   确授权的具体内容。


    第六十三条 本行召开股东大会        第六十三条 本行召开股东大会

的地点为:本行住所地或董事会会议   的地点为:本行住所地或董事会会议

公告中指定的地点。                 公告中指定的地点。                   《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2019 年修订)》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
                                                                        第四十四条
议形式召开。本行还将提供网络方式   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形式召开。现场

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   会议时间、地点的选择应当便于股东

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   参加。本行还将提供网络方式为股东

                                           3
出席。                             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

                                   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

                                   由,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

                                   变更。确需变更的,召集人应当在现

                                   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 2 个工作日公告

                                   并说明原因。


                                       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

    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包括股东    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

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   票表决权。

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
                                       ……
票表决权。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
    ……                                                               《证券法(2019 年
                                   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本行应当
                                                                       修订)》第九十条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 予以配合。征集投票权无最低持股比

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本行应当   例限制。不得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

予以配合。征集投票权无最低持股比   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开征集股东

例限制。不得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   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

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致公

                                   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出席股东大会        第一百一十二条 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   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
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上市公司章程指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香港      引(2019 年修订)》

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   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票的      第八十九条

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   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

果应计为“弃权”。                 示进行申报的除外。


                                           4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

                                   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

                                   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

                                   果应计为“弃权”。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应当遵守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应当遵守
                                   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本行负
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本行负
                                   有下列勤勉义务:
有下列勤勉义务:
                                   ……
……
                                       (四)应当对本行证券发行文件
    (四)应当对本行定期报告签署
                                   和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
书面确认意见。保证本行所披露的信                                      《证券法(2019 年
                                   本行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
息真实、准确、完整;                                                  修订)》第八十二条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五)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
                                       (五)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
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
                                   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
监事行使职权;
                                   监事行使职权;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第一百七十条 监事应当保证本
    第一百七十条 监事应当保证本                                       《证券法(2019 年
                                   行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
行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修订)》第八十二条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百七十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

    第一百七十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    列职权:

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本行
                                                                      《证券法(2019 年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本行定期   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
                                                                      修订)》第八十二条
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同时监事应当

                                   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

                                       ……

                                           5
                                            第二百零三条 本行聘用经国务
    第 二 百 零 三 条 本 行聘 用取 得
                                        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有关
“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                                              《证券法(2019 年
                                        主管部门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                                            修订)》第一百六十
                                        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
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                                            条
                                        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 1 年,可
聘期 1 年,可以续聘。
                                        以续聘。


    第二百四十一条 本章程以中文             第二百四十一条 本章程以中文

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        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

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江苏省工        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江苏省市         --

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          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

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第二百四十五条 本章程经股东
    第二百四十五条 本章程经股东
                                        大会通过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管管
大会通过并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理委员会派出机构批准后,于市场监         --
批准后,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之
                                        督管理部门登记之日起实施,修改时
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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