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银行: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付息公告2023-01-17
证券代码:002807 证券简称:江阴银行 公告编号:2023-002
转债代码:128034 转债简称:江银转债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 年付息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可转债代码:128034
2、可转债简称:江银转债
3、付息债权登记日:2023 年 1 月 20 日
4、付息日:2023 年 1 月 30 日
5、除息日:2023 年 1 月 30 日
6、付息年度:第 5 年
7、第五年度的利率:1.3%
8、下一年度的利率:1.8%
9、1000 元面值债券利息(含税):13 元
10、方案简称:每 10 张派 13 元
11、“江银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 0.3%、第二年 0.5%、第三年 0.8%、第
四年 1.0%、第五年 1.3%、第六年 1.8%。“江银转债”将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按
面值支付第五年利息,每 10 张“江银转债”(面值 1,000 元)利息为人民币 13 元
(含税)。
12、“江银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1 月 20 日,凡在 2023 年
1 月 20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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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月 20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13、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3 年 1 月 26 日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公开发行了 2,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江银转债;债券代码:
128034)。根据《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
告书》”)的有关条款规定,在“江银转债”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江
银转债”2022 年 1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 月 25 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银转债”的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中文简称:江银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英文简称:JRCB-CB
3、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8034
4、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200,000 万元(2,000 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200,000 万元(2,000 万张)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7、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18 年 2 月 14 日
8、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18 年 1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 月 26
日
9、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18 年 8 月 1 日至 2024 年 1 月 26
日
10、可转换公司债券利率:第一年 0.3%、第二年 0.5%、第三年 0.8%、第四
年 1.0%、第五年 1.3%、第六年 1.8%
11、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
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
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本行将在每年付息日
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
已转换或已申请转换为本行 A 股股票的可转债,本行不再向其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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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2、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15、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诚信证评”,2020 年起更名为“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
“江银转债”发行进行评级。
根据中诚信证评于 2017 年 6 月 5 日出具的《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2017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7]G168-1 号),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江银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
根据中诚信证评于 2018 年 5 月 24 日出具的《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8)》(信评委函字[2018]
跟踪 140 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江银转债”的信用
等级为 AA+。
根据中诚信证评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出具的《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9)》(信评委函字[2019]
跟踪 135 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江银转债”的信用
等级为 AA+。
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出具的《江苏江
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
(2020)》(信评委函字[2020]跟踪 0293 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
级展望“稳定”,“江银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
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出具的《江苏江
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
(2021)》(信评委函字[2021]跟踪 0471 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
望“稳定”,“江银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
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出具的《2022
年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2]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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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81 号),“江银转债”信用等级为“AA+”。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江银转债”第五年付息,计息期间为
2022 年 1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 月 25 日,票面利率为 1.3%,每 10 张“江银转债”
(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13 元(含税)。对于持有“江银转债”的个
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本行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10.4 元;对于持有“江银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根据《关于
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
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本行每 10 张派发
利息为人民币 13 元;对于持有“江银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本行不代扣代缴
所得税,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13 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
得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
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1、债权登记日:2023 年 1 月 20 日(星期五)
2、除息日:2023 年 1 月 30 日(星期一)
3、付息日:2023 年 1 月 30 日(星期一)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1 月 20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
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江银转债”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本行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
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
资金结算系统将“江银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
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含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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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
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境外机构(包括 QFII、RQFII)
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规定,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
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
的本期债券利息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即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可转换债券实际派
发金额为 1.30 元人民币(含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
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居民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本行不负责代扣代缴。
七、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中国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 1 号
咨询联系人:赵静怡、张晶晶
咨询电话:0510-86851978
传真电话:0510-86805815
八、备查文件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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