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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东赫达:关于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0-05-07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0-039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6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5 月 6 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6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6 日 9:15-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赫达路 999 号公司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毕心德先生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0-039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

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4 人,代

表股份数量 96,066,9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4826%。

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0 人,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数量 83,373,4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812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共 4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12,693,5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704%。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

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5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17,235,9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7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北京市齐致(济南)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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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

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6,060,9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99.9938%;反对 6,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0.0062%;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比例为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7,229,9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652%;反对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

投票)的 0.034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同意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6,060,9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99.9938%;反对 6,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0.0062%;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比例为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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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7,229,9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652%;反对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

投票)的 0.034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同意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6,060,9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99.9938%;反对 6,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0.0062%;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比例为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7,229,9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652%;反对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

投票)的 0.034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同意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6,060,9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0-039


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99.9938%;反对 6,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0.0062%;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比例为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7,229,9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652%;反对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

投票)的 0.034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同意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6,060,9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99.9938%;反对 6,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0.0062%;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比例为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7,229,9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652%;反对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

投票)的 0.034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0-03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同意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6,060,9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99.9938%;反对 6,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0.0062%;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比例为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7,229,9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652%;反对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

投票)的 0.034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同意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所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与参股公司之间发生的货物销售,

所有股东均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96,060,9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99.9938%;反对 6,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0.0062%;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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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比例为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7,229,9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652%;反对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

投票)的 0.034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同意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6,060,9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99.9938%;反对 6,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0.0062%;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比例为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7,229,9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652%;反对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

投票)的 0.034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同意即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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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6,060,9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99.9938%;反对 6,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0.0062%;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比例为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7,229,9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652%;反对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

投票)的 0.034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同意即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6,060,9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99.9938%;反对 6,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0.0062%;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比例为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7,229,9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652%;反对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0-039


投票)的 0.034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同意即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6,060,9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99.9938%;反对 6,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0.0062%;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比例为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7,229,9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652%;反对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

投票)的 0.034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同意即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关联方杨丙刚、杨丙强、杨丙生、毕松羚、邱建军、谭在英、毕

研恒、毕于环、王花、毕于村、疏威、王涛、李建萍、刘厚余、尚威、

崔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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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为 86,954,942 股。

     表决结果:同意 86,948,9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99.9931%;反对 6,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0.0069%;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比例为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2,687,5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527%;反对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

投票)的 0.047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同意即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1 选举毕于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 96,060,933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下同)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93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数 17,229,991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下同)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 99.9652%。

     毕于东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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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13.2 选举毕松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 96,060,933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下同)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93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数 17,229,991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下同)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 99.9652%。

     毕松羚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13.3 选举谭在英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 96,060,933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下同)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93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数 17,229,991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下同)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 99.9652%。

     谭在英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13.4 选举杨丙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 96,060,933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下同)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938%。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0-03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数 17,229,991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下同)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 99.9652%。

     杨丙刚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4.1 选举杨向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 96,060,933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下同)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93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数 17,229,991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下同)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 99.9652%。

     杨向宏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14.2 选举梁仕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 96,060,933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下同)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93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数 17,229,991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下同)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 99.9652%。梁仕念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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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当选为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3 选举李洪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 96,060,933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下同)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93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数 17,229,991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下同)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 99.9652%。

     李洪武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

     15.1 选举田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 96,060,933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下同)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93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数 17,229,991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下同)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 99.9652%。

     田强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15.2 选举殷晓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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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得票数 96,060,933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下同)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93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数 17,229,991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下同)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 99.9652%。

     殷晓亮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

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6,060,9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99.9938%;反对 6,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0.0062%;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比例为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7,229,9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652%;反对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

投票)的 0.034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同意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0-039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齐致(济南)律师事务所李莹律师、刘福

庆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贵公司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资格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

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齐致(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六日